徐戎
中国古族名。东夷之一。参见“徐夷”(1893页)。
中国古族名。东夷之一。参见“徐夷”(1893页)。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占有的一种自营地。具有封建庄园性质。由隶属于土司的※俄等级耕作,土司设专人指挥和监督生产,实行固定耕作,技术较精细,产量较※“厄鲁地”高。
藏语音译,意为“管家”。解放前四川甘孜藏区麻书地区土司的私人管家。由土司在全乡较富裕的※“枪差”或※“马差”中指定,任期两年,每任五人。除原有份地外,土司再多给一定数量的土地,让其管理,收入作为土司或
见“巴笃理”(411页)。
官名。明代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不限于苗族)所置小土官,以当地头目充当,因其故俗,使之抚绥土民,谨守疆土,修职贡,听征调,无相携贰。
①匈奴人举行祭祀之处。又作茏城、龙庭。其地史载不详。《史记》索隐引崔浩语:“西方胡皆事龙神,故名大会处为龙城。”匈奴俗,每岁有三龙祠,五月,大会于龙城,祭祖先、天地、鬼神,南单于附汉后,兼祀汉帝,同时
明代云南干崖傣族首领。原任干崖长官司(治今云南盈江县东北旧城)副长官,以归附后屡建功,由总兵官沐昂举荐,于正统六年(1441),升为长官,赐以彩币。九年(1444),升干崖为宣抚司,任副宣抚使。据干崖
畲族自称之一。又称“三哈”、“山达”、“山客”。畲族“哈”、“达”为“客”之意。今闽东、浙南畲族地区普遍使用,流传口头,于史无载。他们自认是从外地迁来此地,或从山上迁居平原的客人,故称。一说“三哈”即
藏语音译,简称“其美”,意“不生不死”。西藏※三大领主在占有草场与不完全地占有牧奴人身的条件下,以超经济强制手段在牧区实行的一种畜租剥削形式。他们以老弱畜或以茶叶、货币等折合牲畜,强迫其牧奴放牧,按牲
? —1668清朝将领。又作喀喀木。满洲镶黄旗人。萨哈尔察氏。塘噶里之子。先世居乌喇部。崇德三年(1638),授吏部理事官。五年,从征虎尔哈部。七年(1642),随征明松山。八年,擢吏部参政。屡从征战
见“纳牙阿”(126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