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格尔条勒
见“张格尔”(1181页)。
见“张格尔”(1181页)。
十六国时期汉(前赵)所设职官。刘聪即位后,于嘉平四年(314)定官制,设丞相(后改为相国)、太师、太傅、太保、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史称“七公”,分别由刘粲、刘景、王育、任煿、马景、朱纪、刘曜担任。
见“移剌羊哥”(2067页)。
见“高车十二姓”(1919页)。
我国壮族使用的拉丁字母形式的拼音文字。早在南宋时期,壮族地区民间就流传着一种“方块壮字”或叫“土俗字”。这种字是在汉字基础上创造的,使用范围不广,也无统一规范,壮族民众多使用汉文。1955年创制了拉丁
即“弘历”(643页)。
见“通司岗衙门”(1969页)。
见“周几”(1491页)。
见“墨尔根特木纳”(2509页)。
见“伯笃鲁丁”(1092页)。
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又译温真。蒙古※都儿鲁斤诸部之一,据拉施特《史集》载,为乞里克讷惕部之一个分支。亦出自额儿古涅昆(今额尔古纳河流域)。原依附于札只剌部札木合,后归附铁木真(成吉思汗),约宋淳熙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