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
县名。在今辽宁省铁岭市西北,辽河西岸,接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东南部。明属福余卫。清为科尔沁左翼后旗地,旧名康家屯。光绪六年(1880),析科尔沁左翼中、后二旗南境及前宾图王旗东境,置康平县,隶昌图府。为清末在内蒙古东部割已垦蒙旗土地而设的县级行政区划之一。
县名。在今辽宁省铁岭市西北,辽河西岸,接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东南部。明属福余卫。清为科尔沁左翼后旗地,旧名康家屯。光绪六年(1880),析科尔沁左翼中、后二旗南境及前宾图王旗东境,置康平县,隶昌图府。为清末在内蒙古东部割已垦蒙旗土地而设的县级行政区划之一。
清代画家。满族。字毓东,号静岩、默庄。以荫官参领,历官内务府总管。家祖业甚丰,尽付于弟,潜心钻研绘画。山水画沉厚深稳,出于王原祁之家。著有《绘事发微》,为时人推重,另撰有《画山水诀》。
见“八旗蒙古”(30页)。
见“莫高窟”(1825页)。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敦煌藏文卷子有载。为掌管会计事务的官员。亦可译作“算使”。其上有“资悉波折逋”,意为“大会计使”。
见“日喀则”(292页)。
见“元诩”(227页)。
藏语音译,意为“住在寺庙周围的人”,汉称“花户”。解放前四川省甘孜藏区德格地区对流入本地的自由民的称呼。与西藏地区的※“塔娃”相似。无份地,靠佃耕少量土地,佃磨房,当雇工和从事各种副业生产维生,无政治
1681—1766中国伊斯兰教虎夫耶门宦创始人之一。经名阿布都里·哈里木。甘肃河州(今临夏市)人。回族。少时从青海民和、河州经师马汉臣、太巴巴等习经。康熙三十七年(1698)结业,先后在青海民和和甘肃
敦煌吐蕃古藏文文献之一。原件见伯字1078号卷子。按内容此件亦可称“悉董萨部落土地纠纷诉状”。全文37行,系残卷。记载汉人部庸与贵公发生土地纠纷,因不易解决,遂将土地献给藏族官员罗热多赞,后二人由诉讨
藏传佛教(喇嘛教)僧职名。藏语音译,意为“甘丹寺座主”或“日丹住持”(方丈),又称“甘丹法王”,蒙古语作“噶勒锡呼图”。高僧宗喀巴在甘丹寺法座继承者的专称。在格鲁派(黄教)中其地位仅次于达赖喇嘛和班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