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儿忽真隘
古代蒙古地名。又译八剌忽怯谷、巴儿忽真脱窟水。其地有巴儿忽真河,故名。约当今贝加尔湖东巴尔古津河流域一带。成吉思汗六世祖海都曾以此为基地攻取周邻诸部。蒙古诸部统一前,巴儿忽部世居其地,成吉思汗曾与蔑儿乞部屡战于此。元太祖十三年(1218,一说二年,1207),并入蒙古国。
古代蒙古地名。又译八剌忽怯谷、巴儿忽真脱窟水。其地有巴儿忽真河,故名。约当今贝加尔湖东巴尔古津河流域一带。成吉思汗六世祖海都曾以此为基地攻取周邻诸部。蒙古诸部统一前,巴儿忽部世居其地,成吉思汗曾与蔑儿乞部屡战于此。元太祖十三年(1218,一说二年,1207),并入蒙古国。
见“北平蒙藏学校”(536页)。
苗族妇女头饰。盛行于贵州东南部地区。银制,形似水牛角,中空,重达2斤,外刻双龙抢宝。上雕花纹,通常戴在帽子上,并与银牌等饰物配用。角尖上有时缀有几撮羽毛。一般在盛大节日或婚嫁时戴之。相传采用牛角形式是
佤语音译。旧时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对村寨首领的称谓(有人认为在地缘性村寨产生以前原有氏族或家族之长)。一般由最早建立村寨的氏族或家族中推举产生,若同时由几姓建寨,则通过杀鸡打卦产生,后世代相承。负责管理村
见“容美峒宣抚司”(1949页)。
见“脱原保”(2081页)。
藏语音译。明时已有此称,意为“负担赋役的人”。藏族农奴制度下构成农牧奴阶级的一个主要等级。人身依附于农奴主,以被农奴主分予少量份地或准予使用草场放牧牲畜,而被束缚于各农奴主的领地上,不准迁徙、逃跑。要
旧时西藏地方法律之一。亦称“佛门十善”。源于吐蕃时期,后逐渐成为西藏社会一般道德规范和某些法典之蓝本。其内容:不杀生造罪;不偷盗财物;不与他人邪淫;不谎言妄语;不挑拨离间;不恶言咒骂;不散布流言;不仇
唐代招抚契丹所置州名。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契丹大贺氏部落联盟首领窟哥举部附唐,唐置松漠都督府,以大贺氏八部之一伏部分置为赤山和匹黎二州,以原部辱纥主(部落首领)为刺史以统之,隶松漠府。武则天
即“段实”(1694页)。
1277—1346元朝官员。蒙古克烈部人。字瑞芝。冀宁路达鲁花赤阿思兰之孙。因祖父名阿思兰,遂以兰为氏。通经史,兼习诸国语言。成宗(1294—1307年在位)朝,为翰林院札尔里赤,书写制诰,深受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