巳庞历
见“庞特勤”(1498页)。
见“庞特勤”(1498页)。
辽、金大臣、史学家。契丹族。学识渊博,长于典故,精通契丹、汉文字。辽道宗朝入仕,初任牌印郎君,渐得宠。大康十年(1084),受命为皇孙燕国王耶律延禧傅。擢总知翰林院事。寿昌七年(1101)正月,辽道宗
唐代西域于阗王。姓尉迟氏。尉迟澥之子。父死,于开元十六年(728),受唐册封为于阗王。在位期间,与唐保持和好关系,数遣使朝贡。
?—1154金大臣。本名斜也。女真族。徒单氏。海陵王后徒单氏父。天眷二年(1139),为奉国上将军。以告发耶律余睹、吴十结党谋叛事,超授龙虎卫上将军。改户部侍郎,出为济南尹,迁会宁牧,封潭国公。复出为
氏族名。杜拉尔,意为“在河边居住之人”,鄂温克族杜拉尔、涂克冬和那哈他3个较大的哈拉(氏族)之一。分布在纳莫尔河、辉河、格尼河、阿伦河流域。下为毛哄(宗族),诸民族发展不平衡,尤其是牧区。自17世纪初
即“龙骥”(495页)。
清廷遣※侍卫充新疆驻守卡伦领班人。此制始于乾隆二十六年(1761)。例由京城禁廷一、二、三等侍卫及护军参领等派出,给予行装、生活资助,三年更换一次。如塔尔巴哈台配备12员,乌什配备11员。二十八年,叶
即“雒常”(2457页)。
鄂伦春、鄂温克和达斡尔等族向清朝贡纳貂皮和互市的场所。亦作出尔罕。源于蒙古语“楚固拉干”一词,意为“盟会”。初设在今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城西北40里之因沁屯,乾隆六十年(1795),改在城中。清制:布特哈
即“纳合椿年”(1272页)。
解放前侗族社会的一种经济剥削形式。流行于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主要存在于有租佃关系的地主和农民之间。有田出租的富户,同时把牛租给佃户饲养和使用。在租牛期间,如母牛产子,则按“主三佃一”分成,不另收牛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