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团柱
清代后藏扎什伦布寺僧官。藏族。道光五年(1825),七世班禅丹白尼玛以扎什伦布寺僧众事务颇繁,仅止商卓特巴一名管理不周为由,奏请赏其四品顶戴。是为扎什伦布寺第一批五品以上僧俗官员赏有顶戴者之一。
清代后藏扎什伦布寺僧官。藏族。道光五年(1825),七世班禅丹白尼玛以扎什伦布寺僧众事务颇繁,仅止商卓特巴一名管理不周为由,奏请赏其四品顶戴。是为扎什伦布寺第一批五品以上僧俗官员赏有顶戴者之一。
西夏文译汉文政书。原书唐吴兢撰,10卷。西夏文译者佚名。木刻本,蝴蝶装,共27面。页面22.5×14.5厘米,面8行,行间有竖格线,行15字,版口有书名和页码。存第四、第五卷的各一部分。1909年发现
见“耶律伯坚”(1313页)。
参见“多博伯克”(852页)。
书名。清政府为维护和巩固对内蒙古的统治,在蒙古族习惯法的基础上制定的一套法规。崇德八年(1643)初颁,乾隆六年(1741)重订,六十年(1795)再次增订,以蒙、满、汉3种文字刊印颁行。共12项,2
撒拉语音译,意为“解开辫子”、“改变发式”。亦称“哭嫁歌”、“哭婚调”。旧时撒拉族姑娘出嫁时,向母亲、长辈哭诉苦衷的一种歌。流行于青海等地。以句首“撒赫斯”而得名。没有固定的曲调。当新娘前往男家完婚梳
?—1389明代北元大臣。蒙古族。初事蒙古大汗※脱古思帖木儿,官枢密知院。洪武二十一年(1388),北元大本营在捕鱼儿海(今贝尔湖)遭到明将蓝玉(回族,一说苗族)所率15万兵围攻,8万余人被俘,仅与脱
?—1808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费莫氏。温福之子,勒保之弟。以官学生考授内阁中书,充军机处章京,迁侍读。乾隆三十七年(1772),随父征金川,父殁于阵,袭轻车都尉,迁吏部郎中。出为直隶口北道及霸昌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诸宫卫与其它部族下置石烈,须是辽太祖※弘义宫和辽穆宗※延昌宫之一石烈。又,在※突
即“纳喇特岭”(1273页)。
元朝宗王。蒙古孛儿只斤氏。成吉思汗异母弟※别里古台之孙,也速不花子。南宋景定元年(1260),与诸王翊戴忽必烈称汗,以功赐银5千两,缎300疋。随汗平定叛王阿里不哥之乱。元中统三年(1262)封广平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