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庞古蒲鲁虎
金大臣。中都路(治今北京市西南)猛安人。女真族。尼庞古氏。明昌五年(1194)进士。累官尚书省令史。从平章政事仆散揆反击宋进攻,兵罢,任同知崇义军节度使事。改东平府治中,历环州、裕州刺史,翰林待制,开封府治中,大理卿。擢知河南府事,兼河南路副统军。贞祐四年(1216),为陕州宣抚副使兼西安军节度使,备御蒙古,同年,蒙古军攻潼关,御战,兵败战死。
金大臣。中都路(治今北京市西南)猛安人。女真族。尼庞古氏。明昌五年(1194)进士。累官尚书省令史。从平章政事仆散揆反击宋进攻,兵罢,任同知崇义军节度使事。改东平府治中,历环州、裕州刺史,翰林待制,开封府治中,大理卿。擢知河南府事,兼河南路副统军。贞祐四年(1216),为陕州宣抚副使兼西安军节度使,备御蒙古,同年,蒙古军攻潼关,御战,兵败战死。
见于萨囊彻辰《蒙古源流》,即“撒尔塔”(2491页)。
见“兀慎”(107页)。
①(?—1756)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乌巴锡子。初授二等台吉。乾隆二十年(1755),随清军征准噶尔部达瓦齐至伊犁,于塔本集赛执杜尔伯特巴朗,赐孔雀翎。继赴乌里雅
门巴族民间木制餐具。门巴语音译,意为“有盖的木碗”。器物由上下两部分组成,上部为盖,其状略似半圆球形,盖顶居中留一短圆柱形平顶,内腔母口,呈弧壁;下部为碗身,子口,腹较深,弧壁,矮圆柱形足,平底。其取
指清代旗分佐领。雍正元年(1723),世宗胤禛以努尔哈赤、皇太极已将“旗分佐领”分与诸王,认为此等佐领原非“包衣佐领”可比,诸王等不可因一己之私而恣意虐使。包衣佐领,即※内佐领,皆服役于皇室、王公府;
见“花剌子模”(999页)。
早期藏学家。精通藏语文及藏族历史、宗教及文化。与藏族通婚,与藏族联系密切。从30年代起,即发表有关藏族的著述。 《康藏前锋》、《康导月刊》多载其文。其论述多取材于藏文原著及藏族学者,从其学者多人,其口
?—1755清代阿尔泰乌梁海宰桑。初隶准噶尔部,游牧于诺海克卜特尔。乾隆十九年(1754),准噶尔扎哈沁宰桑祃木特谋内附,掠其牧地。事觉,诱执之。遭散秩大臣撒喇尔攻击,被俘送北京。获宥,受命入觐,授内
?—1461明朝天顺年间苗民起义首领。又作李添保。湖南芷江麻城人。苗族。初因逃赋税,以卖药为名,自湖广入贵州苗境。景泰年间(1450—1456),曾参加※蒙能率领的苗民起义。天顺四年(1460),自称
见“移剌温”(20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