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董制
清朝政府加强对回民统治的一种制度。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清政府为加强对回族人民的统治,命地方官吏选择回族士绅到清真寺中任学董,负责处理民事纠纷、宗教事务、掌管寺产和经济收入。每个寺坊均设学董。自是,清真寺的大权,便转移到地主富豪手中。学董下又设乡老,协助处理各项事务。学董、乡老在行政上又称乡约,故学董制又称“乡约制度”(187页)。
清朝政府加强对回民统治的一种制度。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清政府为加强对回族人民的统治,命地方官吏选择回族士绅到清真寺中任学董,负责处理民事纠纷、宗教事务、掌管寺产和经济收入。每个寺坊均设学董。自是,清真寺的大权,便转移到地主富豪手中。学董下又设乡老,协助处理各项事务。学董、乡老在行政上又称乡约,故学董制又称“乡约制度”(187页)。
见“麻达”(2097页)。
畲族古称之一。畬字读音“余”或“奢”。意为用刀耕火种方式新开垦二、三年的田地。始见于南宋末年刘克庄《漳州谕畬》一文,指居住在今福建漳州一带的畲族先民,其人自认为盘瓠王之后,代代相传,繁衍至今,有族谱、
赫哲语音译,意为“神杆”。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旧时赫哲族中的萨满(巫师),在其住房西侧立神杆3根或4根,作为祭神献供物之处。立3根的,中间一根高一些,长丈余,上绘有蛇、龟、虾蟆、,四脚
清地名。康熙三年(1664)置。位于奉天府西南,治今辽宁盖县。境域东西112里,南北145里。东至凤城,西滨辽东湾,南临复州,北界海城。汉属辽东郡。魏属平州。晋、隋为高句丽地。唐置盖州。辽为奉国军。金
氐族的一支。出自汉武都白马氐之后。原居武都(治今甘肃西和县南),后迁陇右略阳临渭(治今甘肃秦安东南)。十六国前赵时,其豪帅蒲氏(后改为苻氏)率部众徙居关中高陆(今陕西高陵)。后赵时,率众至枋头(今河南
清军与准噶尔部噶尔丹的一次战役。康熙二十九年(1690)六月,噶尔丹统兵3万,窜入内蒙古汛界乌尔会河东地区劫掠,与清理藩院尚书阿尔尼军相遇,交战。阿尔尼先以蒙古勇士200余出击,复令喀尔喀兵500百夺
部分彝族的自称。彝语音译,意为新分出来的一支彝人。主要分布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及巍山、景东、普洱、澜沧、西畴、广南、弥勒、泸西、文山、开远、新平、易门等地。 详见“彝族”(2594页)。
藏语、蒙语、满语都作“差役”解。源于突厥语。在藏族地区,指旧时农奴向地方政府或各级领主所支应的各种差役,包括人役和畜役,总称乌拉差,是农奴一项十分繁重的负担。民主改革后,已废除。在蒙古地区,元朝已有此
?—388十六国时期后凉大臣。原为前秦将军。前秦建元十九年(383)正月,随吕光征西域,筹谋计策,颇有才识。二十一年(385),吕光还军至玉门关,于酒泉遭凉州刺史梁熙抗拒,遂奉光命为前锋,与熙子胤战于
南北朝时临贺郡少数民族的总称。以居地为族称。汉代称※武陵蛮、五溪蛮。分布在今广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南朝宋大明(457—464)中,其民举兵,杀开建令邢伯儿,被振武将军萧冲之讨破之。其地今有壮、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