孛罗忽勒
见“博尔忽”(2150页)。
见“博尔忽”(2150页)。
明末清初藏传佛教达陇噶举派僧人。藏族。著有《达陇教史》,成书于清顺治五年(1648,一说康熙八年,1669)。该书专述噶举派达陇支系的历史。全书447页,另有增补53页。以木刻版传世。版藏达陇贝甸阿佩
突厥文碑铭。又名《保义可汗记功碑》、《九姓回鹘爱登里啰汨没密施合毗伽可汁圣文神武碑》、《哈拉巴剌哈逊碑》。1890年芬兰学者黑格尔在今蒙古国鄂尔浑河左岸,旧回鹘都城哈拉巴剌哈逊发现。碑文以突厥文、粟特
元末明初土族官员,东府第一代李土司。青海西宁人。先世自称为西域沙陀突厥李克用之后。元末任西宁州同知。明洪武四年(1371)附明,授都指挥忠显校尉,经略河湟,后进西宁卫指挥佥事,升指挥使。受命招抚各部族
参见“苍岩城”(1001页)。
1478—1554明代藏传佛教僧人、学者。又称泽塘巴夏孜班钦索南查巴。藏族。随钦波索南扎西出家,法名索南查巴。先后在桑浦尼玛塘及色拉杰求学,多为显教。后从上密院多吉强曲甸洛垂巴学密法,取得格西学位。学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承办采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元明哈尼族土司。旧为七溪、溪处甸部。元初归附后,合思他(陀)、伴溪、七溪三部立斡泥路。后为溪处甸副万户。明初改为长官司。据正德《云南志》卷四载,该司旧七溪、溪处甸部,本部,后头人官桂兄弟分为3部,溪处
西夏语“皇帝”之汉译名,一作“兀卒”、“吾祖”。夏景宗李元昊称帝时,以“吾祖”之译名上书宋仁宗,宋朝臣认为有侮玩之意。
南朝齐、梁对※吐谷浑国的称呼。因其地在今青海境内黄河之南而得名。辖境东至叠川,西邻于阗,北接高昌,东北通秦岭,方千余里。其首领慕璝、慕利延、度易侯、伏连筹等曾先后被夏国赫连定、南朝宋、齐、梁封为“河南
①契丹语音译,“迅速”之意。后被女真语借用。辽代契丹人和金代女真人均有以此命名者。如萧撒八、耶律撒八、完颜撒八等。 ②(?—1161)金代起义军领袖。契丹族。初仕金任招讨司译史。正隆六年(1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