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米
旧时西藏墨脱宗门巴族地区农奴等级之一。低于※差米,高于※约布。相当于藏区的堆穷。约占全宗(相当内地县)农奴总户数的7%。人身依附领主。一般有独立经济,但缺少劳动力和生产工具,无条件直接领种差地。主要靠租种富裕差米的土地和开小片荒地及干杂活、搞副业维持最低生活。不交实物差,但要承担土地出租者转嫁的负担和领主按户摊派的乌拉。一般不能担任措本(相当内地区、乡长)、学本(相当内地村长)等职务。有的破产后沦为约布。民主改革后废除。
旧时西藏墨脱宗门巴族地区农奴等级之一。低于※差米,高于※约布。相当于藏区的堆穷。约占全宗(相当内地县)农奴总户数的7%。人身依附领主。一般有独立经济,但缺少劳动力和生产工具,无条件直接领种差地。主要靠租种富裕差米的土地和开小片荒地及干杂活、搞副业维持最低生活。不交实物差,但要承担土地出租者转嫁的负担和领主按户摊派的乌拉。一般不能担任措本(相当内地区、乡长)、学本(相当内地村长)等职务。有的破产后沦为约布。民主改革后废除。
佤语音译,意为“奶母钱”。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男子结婚后送给岳母的财物。过去西盟大马散等一些村寨男子结婚后一二年都得送给岳母若干半开(旧时云南地方所铸银币)及猪、酒等财物,其数量按传统习惯要与妻子父
官名。满语音译。“黑白”意为“相商的”或“会议的”。加满语“巴”(意为“所在”、“场所”),为“黑白巴”,即讨论政务的“议政处”。加“昂邦”(意为“大官”),构成“黑白昂邦”,即清代参与谋议军政等事务
?—1905清朝大臣。字寿田,号少云。满洲正白旗人。喜塔腊氏。湖北巡抚崇伦之子。同治(1862—1874)年间举人,累迁员外郎上行走。光绪二年(1876)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三年,授编修。五年,充文
(1871—1944) 阿拉善旗广宗寺(南寺)第五世喇嘛坦。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父兄均为旗中显爵王公。年轻时到过西藏,通晓藏文。曾受学于西藏学者华锐格西。博通佛教经典,谙知大小五明,清廷授予“迭斯尔
1680—1735清朝公主。满族,爱新觉罗氏。圣祖康熙帝第六女。贵人郭洛罗氏生。康熙三十年(1691),封和硕公主。三十六年(1697)十一月,下嫁喀尔喀蒙古土谢图汗察珲多尔济之孙郡王敦多布多尔济。三
一作“佗汗可汗”,即“伏图”(596页)。
书名。英文原名《Kwiechowand Yun-nan Provinces》。英国传教士克拉克(G、W、Clark)著。1894年“上海信使”社出版。全书296页,共分13个专题。内容包括:苗、回、布
即“失主兀惕”(591页)。
西夏官署名。主管宗教事务。有僧人功德司、住家功德司和道士功德司,皆属次等司。以国师或功德司正主其事,下设副使、通判、承旨等。
爵名。清宗室中爵位之一。分一、二、三等。崇德元年(1636),始立此爵。时初创九等封爵。居末。顺治六年(1649),列爵十等,居九。十年(1653),列爵十二等,居十一。乾隆十三年(1748),终定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