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拉当
景颇族载瓦支山官。景颇支勒排氏(景颇支五大姓氏之一)第八代孙。是第一个到载瓦地区任山官者。为载瓦山官中所有勒排姓的祖先。在其统辖时期,大肆向外扩张地域,恃势征服周邻一些氏族部落,并强制被征服者向其纳贡。
景颇族载瓦支山官。景颇支勒排氏(景颇支五大姓氏之一)第八代孙。是第一个到载瓦地区任山官者。为载瓦山官中所有勒排姓的祖先。在其统辖时期,大肆向外扩张地域,恃势征服周邻一些氏族部落,并强制被征服者向其纳贡。
见“宰相府”(1949页)。
怒语音译,意为“集体耕地”。解放前云南省碧江县怒族对伙有共耕的土地称谓。原先每个父系家族公社都有集体公有土地,实行共同劳动,按户平均分配产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到解放前夕,已将大部分家族公有土地以一块
?—1514蒙古※朵豁剌惕部异密。※忽歹达后裔。在家族内部斗争中获胜,成为家族世袭领地——※向阳地的统治者,后自称汗,多次击败※东察合台汗国军队的进攻,积极向四周扩展,《拉失德史》称其政权为“喀什噶尔
官名。原系古代武官,《尚书·牧誓》有此官,统帅二千五百兵卒,取整数称之。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设此官,以当地头目充任,为武职小土官,听命于官军,跟随征战。
清代官名。早期满族出兵或狩猎时,辄接家族、村寨组织队伍,每10人选一人为首领,称为牛录额真(箭主之意)。明万历十一年(1583),女真族首领努尔哈赤起兵时,对此旧有组织形式加以改造,定300人为1牛录
①(1792—?)清医士。四川省定远县(今武胜县)人。回族。为人忠厚和蔼,常以医术为邻里服务。贫苦者多所受益。其精于长寿之道。光绪元年(1875)已83岁,子孙繁衍,五世同堂,耳聪明目,尚能劳作,人称
布依族旧时葬俗。亦称“砍替”、“砍历”、“做戛”、“打戛”。流行于贵州布依族民间。其俗:老人死后,在出殡前,其子女便牵1条大水牛(黄牛或马亦可),拴于“鬼场”的1根“鬼桩”上,孝男女在巫师率领下,绕牛
1579—1671内蒙古呼和浩特地区活佛。初至呼和浩特,在城西北山洞坐禅修行。明万历三十四年(1606),主持兴建庆缘寺。清太宗时(1626—1643)赴京朝觐,献40两重的曼多罗及经典、马匹等贡品。
宋代集市名。宋朝边民与党项羌人进行交易的集市之一。宋咸平五年(1002),党项首领夏州定难军节度使李继迁分别置于灵、夏二州党项族聚居的赤沙川(今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西北)、橐驼口(今陕西神木县西北)。
见“助译者”(10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