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正军户”(480页)。
苗族丧葬习俗。流行于贵州望谟县地区。苗语称“扎比里”。丧主办斋要在丧期13日之后举行或更晚一些时候,举行时姑、舅、婿及表亲等需送彩色纸扎物一套及米、酒、猪不等。如婿则送牛杀祭。丧主在堂屋摆木桌一张,上
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的语支之一。早期的分类法,只包括中国境内的鄂温克语(旧称索伦语)、鄂伦春语、俄罗斯联邦境内的埃文基语、埃文语、涅基达尔语。较新的分类法,在本语支内再划分两个次语支。西伯利亚次语
元明傣族土司名。至正七年(1347)正月,以阅老丫等蛮归降,立老丫耿涑路军民总管府。治所在今云南景洪县北整董。明洪武十五年(1382)废。
即“裴绰”(2447页)。
唐纳抚※契丹所置州名。原为※玄州。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契丹※辱纥主(部落首领)※据曲率众附唐,唐于其地始置州,隶营州都督府(治所在今辽宁省朝阳)。唐睿宗景云元年(710),析玄州新置青山州,
清军将领程凤翔率部兵进察隅的事件。清末,川边藏区土司割据。宣统元年(1909)七月,川滇边务大臣赵尔丰至察木多(昌都)指挥护送川军入藏,属部新军后营管带程凤翔奉命肃清川边南境,于次年二月抵桑昂曲宗(今
书名。清王仁俊辑。成书于光绪三十年(1904)。共7卷,其中正文4卷,补遗1卷,作者考1卷,逸目考1卷。另附有辽史艺文志补证1卷。是继《辽文存》后辑录辽文之书,内容有诗、诏册、敕、表、奏疏、上书、铭、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托尔和扎萨克旗。雍正元年(1723),土尔扈特部诺尔布附罗卜藏丹津叛,旋悔罪归清,获宥。三年(1725),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四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
?—1796清朝大臣。蒙古正白旗人。乌齐忒氏。乾隆元年(1736),由官学生考取笔帖式。二十四年(1759),授参赞大臣。二十七年(1762),授正黄旗汉军副都统,驻西宁。二十八年,因办事不力,革副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