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沙州都督府
唐代设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龙朔元年(661),以护时犍(一作护特健)国遏蜜城(约位于今阿富汗迈马纳东北)置。以其王为都督,职位世袭。下辖沛隶(一作沛薄)、大秦2州。隶安西都护府管辖。
唐代设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龙朔元年(661),以护时犍(一作护特健)国遏蜜城(约位于今阿富汗迈马纳东北)置。以其王为都督,职位世袭。下辖沛隶(一作沛薄)、大秦2州。隶安西都护府管辖。
见“迪烈部”(1428页)。
见“金牌信符”(1478页)。
清代中央部院直辖的蒙古旗。即内属旗。特点是:多以获罪者部属,或需要加以防患的降众编设;不设札萨克(旗长)和会盟,多置总管于本旗营内执行各项政令、差役,凡事无自主权,须接受严格控制;平时其兵差亦由国家供
清代西藏门隅地区所置宗之一。相当于县。亦作江卡宗,绛喀溪。宗衙门驻降喀村,故名。藏语音译,意为“远舍”、“远处的房子”。19世纪中叶设置。位于西藏山南地区东南部、门隅中部的章玛河沿岸。1853年,清朝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建于元代,称高罗寨长官司(一作宣抚司)。治所在今湖北宣恩县南。元末明玉珍改为安抚司。明洪武六年(1373)因土民流散,废。永乐四年(1406),土官田大民招回土民400余户
明代蒙古的贫民。亦作吗固。意为“坏人”、“劣等人”。是封建领主对部分贫民的蔑称。生活贫困,无力缴纳赋税(阿勒巴),为领主服劳役和兵役,受领主和上等平民(赛音库蒙)的歧视,社会地位低下。有的沦为领主的奴
北凉段业年号。397—399年,凡3年。
书名。谢彬著。1卷9章。论述自清光绪二年(1876)英人马嘉里在云南被杀,英国迫清政府订立《烟台条约》附款《另议专条》(有关西藏的不平等条约)始,至民国八年(1919)中英关于藏案之交涉经过。包括清末
参见“毕约”(755页)。
即“蛮书”(227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