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太学
见“太学”(272页)。
见“太学”(272页)。
见“引者”(399页)。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洪武二年(1369),以元南渭州安抚司改置(治今湖南永顺县西南。)首领彭氏。清顺冶四年(1647),以土知州彭应麟归附,诏仍授原职。雍正五年(1727)清政府实行改土归流,知
金、元村社吏役。金代农村中乡置里正,村设主首。300户以上村社设4人,200户以上设3人,50户以上设2人,50户以下设1人,协助里正禁察非法之事。元代农村一般分置乡、都二级,乡设里正,都设主首,负责
吐蕃统治河陇地区的军政建置。又称“东境五节度”或“东鄙五节度”,简称“东道节度”。掌管青海、甘州、河州、凉州及瓜州等五个节度区,并兼管松州道节度。主要驻地在河州(今甘肃临夏),有时在陇州(今陕西陇县)
见“元恪”(228页)。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只合赤、只合臣。蒙古语“只合速”(“只合孙”)意为“鱼”,“赤”意为“司事人”。《元朝秘史》释为“打鱼的”,即宫廷及诸投下之捕鱼人户及掌管该项事务的官员。
自称“代”或“代巴敌”。藏语称“僜巴”。西藏地区待识别民族的群体之一。主要分布在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的杜莱河、格多河、察隅河及额河流域,约2万多人。其先民为世居察隅的土著“卡登卡拉”和约在明末清初由东西
即“波路”(1516页)。
1419—1486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高僧。藏族。上密院创建者。生于后藏江孜的乃宁地方。于纳塘寺出家。随顿珠巴(宗喀巴八弟子之一)修习《释量集注》等经。后于哲蚌寺听杰尊·喜饶森格讲授《秘密根本七法》,博
515—572北齐大臣。字明月。朔州敕勒(高车)斛律部人。左丞相※斛律金长子。工骑射,精武艺。北魏末,从父西征,因功擢都督。中兴元年(531)后,为高欢世子高澄亲信都督,迁征虏将军,累加卫将军。东魏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