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萨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公有制度的残余。由学本(相当村长)负责管理,本村社成员享有使用权。已经垦种的公有土地,私人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使用绝户地者必须按规定承担差和乌拉,实际为领主划给农奴的份地。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公有制度的残余。由学本(相当村长)负责管理,本村社成员享有使用权。已经垦种的公有土地,私人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使用绝户地者必须按规定承担差和乌拉,实际为领主划给农奴的份地。
撒拉语音译,俗称“牛皮鞋”。旧时青海循化等地撒拉族男子穿用的鞋。用生牛皮手工缝制,先将牛皮润软后剪成所需要的规格,用鞋带粗的皮绳将口抽搐收缩成包子状,里面装草取暖,晴雨两用,具有简便、结实、耐穿、防湿
北魏大臣。代人。鲜卑万忸于氏(后改于氏)。少习武,善骑射。登国(386—391)中,拜冠军将军,假新安子。皇始(396—398)初,与宁朔将军公孙兰率骑二万,潜自太原,袭后燕慕容宝于中山。以功进假新安
即“宫户”(1749页)。
东晋南北朝至宋代豫州西阳郡境内巴水、蕲水、希水、赤亭水、西归水五水地区诸少数民族的总称。以五水为名,故称。亦泛称豫州蛮或※西阳蛮。相传为古代廪君蛮之后裔。汉代称※江夏蛮。分布在今鄂东及皖西南的大别山与
约1794—1875清代蒙古佛教(喇嘛教)高僧。内蒙古归化(今呼和浩特市)席力图召活佛。七世、八世年幼而卒,被寻访为转世灵童之一,经在西藏金瓶掣签选定为八世转世灵童,并在西藏学经。嘉庆二十三年(181
?—1826清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姓富察氏。乾隆五十一年(1786),由翻译生员考补内阁中书。历官四川顺庆府通判、湖北兴国州知州。嘉庆元年(1796),赴荆州军营,随巡抚惠龄镇压白莲教起义,平凉山覃
见“达斡尔族”(735页)。
见“捺钵”(2037页)。
德昂语音译,亦作汝买、户买。为分布在云南瑞丽、陇川等地“汝买”支系德昂族的自称。信奉小乘佛教中的※“润”教,可杀牲和饲养鸡、猪。其妇女婚后蓄发,上衣斜襟,筒裙和服饰颜色中以黑色最为明显,故被当地汉族称
渤海王城赴唐营州(今辽宁朝阳市)的通道。为渤海5条对外交通干线之一。营州为古代中原王朝经略东北的重镇,唐于此设平卢节度使,兼管渤海等东北诸族。“安史之乱”(755—763)前,渤海与唐联系常通过营州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