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萨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公有制度的残余。由学本(相当村长)负责管理,本村社成员享有使用权。已经垦种的公有土地,私人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使用绝户地者必须按规定承担差和乌拉,实际为领主划给农奴的份地。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公有制度的残余。由学本(相当村长)负责管理,本村社成员享有使用权。已经垦种的公有土地,私人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使用绝户地者必须按规定承担差和乌拉,实际为领主划给农奴的份地。
元顺帝朝蒙古牧民兵变。至正二十年(1360),窝阔台汗后裔阳翟王阿鲁辉帖木儿乘红巾军进入漠南之机,拥兵数万,屯驻木儿古兀彻,联合诸王谋犯京畿,图以武力胁顺帝禅位。顺帝命知枢密院事秃坚帖木儿临时强征万名
见“吴勉”(1072页)。
苗族自称。也作勐。苗语译音。分布在川黔滇地区讲川黔滇方言的苗族,大多使用此自称。其支系尚有蒙豆、蒙来、蒙柏、蒙格勒(以上他称白苗)、蒙周、蒙贝(花苗),蒙斯,蒙抓(青苗),蒙刷(汉苗)、蒙博(黑苗),
?—1352元朝官员,唐兀人。字士元。元统元年(1333)进士,擢任宿州判官,迁转潜江县达鲁花赤。至正十二年(1352),农民起义军攻陷潜江,率士兵出御,执义军将刘万户,进营芦洑,义军拥至,出战死。子
见“董山”(2184页)。
碑铭。清世宗胤禛撰文。雍正二年(1724)立于北京孔庙。碑文记述青海和硕特蒙古首领罗卜藏丹津于雍正元年煽动青海西宁僧俗大众抗清,清廷命抚远大将军年羹尧率兵平叛的经过。对研究该历史事件有一定参考价值。
唐代南诏国务行政机构之一,相当于唐朝的六部。即士曹,掌管官员调派,犹吏部;户曹,管理户籍,犹户部;仓曹,掌理财政、营建工程,类似工部;客曹,掌管礼仪、外交,犹礼部;兵曹,主管军队的指挥、调遣、训练,犹
见“石敬瑭”(453页)。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北部藏族地区寺院“议仓”中专门经商者的称谓。依寺院经营的商业资金多寡决定其人数,由温布或囊佐(议仓主持人)指派富裕、善交际、会做生意者充当。三年一换。寺院交以经营资金,按40%的
旧时东北满族、鄂伦春、鄂温克、赫哲、达斡尔等族一种冬季御寒鞋。亦作乌拉、乌腊、乌剌(喇)、护腊。起源较早,《满文老档·太祖朝》、《建州纪程图记校注》均有记载。其形制方口圆头,纳褶抽脸,鞋帮上贯皮耳,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