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府通判
官名。宋代始置府通判,为知府行政助理。明设于各府,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等事务。又在少数民族地区任命当地首领为土府通判,为文职世袭土官,秩正六品。给予敕命、印信、冠带,因其故俗,使之抚辑土民,谨守疆土,修职贡,供征调,纳赋税。有相争相仇者,裁决听于皇帝。其考核、品阶、承袭、升迁、革除、降调隶吏部。清沿明制,颁给印信、号纸,亦有不予印信只给号纸者。后部分“改土归流”。
官名。宋代始置府通判,为知府行政助理。明设于各府,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等事务。又在少数民族地区任命当地首领为土府通判,为文职世袭土官,秩正六品。给予敕命、印信、冠带,因其故俗,使之抚辑土民,谨守疆土,修职贡,供征调,纳赋税。有相争相仇者,裁决听于皇帝。其考核、品阶、承袭、升迁、革除、降调隶吏部。清沿明制,颁给印信、号纸,亦有不予印信只给号纸者。后部分“改土归流”。
1594—1666清朝大臣。又作郎丘。满洲正蓝旗人。爱新觉罗氏。索长阿曾孙。初任理事官兼护军参领。天聪三年(1629),从太宗征明燕京。九年(1635),随军征明,攻锦州,同参领图赖等率兵先进。因功擢
见“乌古迺”(332页)。
南北朝时期滍水(今河南舞阳县以上沙河)地区少数民族的总称。以水名为族名。分布在今河南鲁山、叶县一带。时属雍州、豫州,故又泛称雍州蛮或豫州蛮。南朝宋元嘉二十八年(451),滍水诸蛮据险举兵,后为雍州刺史
见“中俄续勘喀什噶尔界约”(305页)。
见“把汉比吉”(1062页)。
①清朝将领。蒙古族。土默特部人。归化土默特左翼都统※古禄格第五子。初任佐领。康熙二十五年(1686),袭都统,掌土默特左翼,驻守归化城(今内蒙古呼和浩特)。二十七年(1668),选兵与副都统阿迪侦御准
即“乙典女直部”(4页)。
现仅见契丹小字钱币。出土情况不详。现载中国历史博物馆。圆形,方孔,直径2.4厘米,正面铸契丹小字4字,其意一说为“福寿太平”;一说“寿长福德”,或“寿长福多”。
751—815唐朝将领。先世为河曲部落稽部人,姓阿跌氏。李光颜之兄。后家居太原。少时投军旅,以沉毅果敢著称。从马燧征战,救临洛,战洹水,屡立战功,历任刑部尚书、工部尚书,充单于大都护、振武节度使,赐姓
?—3627晋代起义首领。族属休屠胡(又作屠各胡)。约哀帝隆和元年(362),聚众起事,拥兵数千,自称大单于,攻掠周邻郡县。前秦苻坚以尚书邓羌为建节将军,率兵7千讨之。因众寡不敌,兵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