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州判官
官名。州判官为知州行政助理,分掌粮粟、屯田、水利、巡捕、牧马等事,秩从七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令其谨守疆土,附辑土民,修职贡,供征调,无相携贰。颁给铜印、敕书,赐冠带,准世袭。有关考核、晋升、降调、革除事宜隶吏部。为数甚少,仅云南镇南、北胜、南安州各1名,贵州省普安州1名。清代称※土州判。
官名。州判官为知州行政助理,分掌粮粟、屯田、水利、巡捕、牧马等事,秩从七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令其谨守疆土,附辑土民,修职贡,供征调,无相携贰。颁给铜印、敕书,赐冠带,准世袭。有关考核、晋升、降调、革除事宜隶吏部。为数甚少,仅云南镇南、北胜、南安州各1名,贵州省普安州1名。清代称※土州判。
辽王朝上京、中京、东京、南京、西京的总称。辽开国初,神册三年(918)二月,太祖耶律阿保机于创业之地建城,名皇都(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镇南)。至太宗耶律德光助后晋石敬瑭灭后唐,得燕云十六州,领土扩大,
即“曲雕阿兰”(788页)。
巴塘地方残害驻藏帮办大臣凤全事件。英军侵入西藏,清政府为防其侵扰川边,遂筹开垦实边,练兵,以资抵御。光绪三十年(1904),令驻藏帮办大臣凤全由拉萨移驻察木多,经理川边。巴塘正、副土司及丁林寺喇嘛等所
唐代南诏重要碑刻。南诏赞普钟十五年(唐大历元年,766)立。碑高3.02米,宽2.27米,厚0.58米。阁罗凤之清平官王蛮盛撰文,杜光庭正楷书写。碑文40行,碑阴题名41行,共5千余字。主要记载南诏初
明代世袭藏族僧官。清顺治九年(1652),归诚,仍授原职。颁给印信一颗,无号纸,住牧四川雅州府(治今雅安县)城外宏化寺。不管地方番民,未认纳税银粮马。嘉庆(1796—1820)间,张世禄任大乘司徒时被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巴隆札萨克旗。雍正元年(1723),闲散台吉色布腾博硕克图拒附罗卜藏丹津叛清。三年(1725),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
即“完颜㝢”(1147页)。
见“夷水”(759页)。
云南地方史书。清冯苏(1627—1692,字再来,号蒿庵,浙江临海人)撰。上下卷。为作者任永昌(治今云南保山)推官时所作,成于康熙四年(1665)。有康熙间刻本,其后翻者有《台州丛书》、《昭代丛书》、
元地名。一作聂延城,清文献作纳延城。故址约在今黑龙江省拜泉县中兴镇东南方。为元代捞珠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