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远罗必甸长官司
明代哈尼族土司。归属元江府。明洪武十八年(1385)由南诏、大理时的因远部和罗槃部置。因远在元江府治西,即因元坝;罗槃即元江坝。以土酋白文玉(史书未明族属,学者从地望和姓氏考证系哈尼族)为副长官。嘉庆(1796—1820)中,改为奉化州。东南有元江,亦曰礼社江,西南有澜沧江,西有步日部,东有禾摩村巡检司。其地即今元江因远坝。《元江志稿·建设志》引旧州志稿称:“奉化州废城,明永乐时建,在今因远遵化村,长官司署亦在此。”清朝改土归流,隶元江州。主要居民为哈尼、彝、傣等族。
明代哈尼族土司。归属元江府。明洪武十八年(1385)由南诏、大理时的因远部和罗槃部置。因远在元江府治西,即因元坝;罗槃即元江坝。以土酋白文玉(史书未明族属,学者从地望和姓氏考证系哈尼族)为副长官。嘉庆(1796—1820)中,改为奉化州。东南有元江,亦曰礼社江,西南有澜沧江,西有步日部,东有禾摩村巡检司。其地即今元江因远坝。《元江志稿·建设志》引旧州志稿称:“奉化州废城,明永乐时建,在今因远遵化村,长官司署亦在此。”清朝改土归流,隶元江州。主要居民为哈尼、彝、傣等族。
参见“雅”(1774页)。
书编名。见“圣武记”(651页)。
藏语音译,唐代吐蕃掌管刑名狱讼的官员。相当于汉地之刑部尚书或断事官。长庆三年(吐蕃彝泰九年,823)所立《唐蕃会盟碑》,记有此职官。
书名。清金德纯(祖籍辽宁辽阳,汉军正红旗人)撰。不分卷。该书叙述八旗制度之起源及阀阅之等、爵秩之序、春秋讲武之政与赏罚之法等。行文简明扼要。对研究满族社会历史有参考价值。有《昭代丛书》、《学海类编》及
旧县名。在今吉林省西北部洮儿河北岸。古东室韦地。明属泰宁卫。清为内蒙古科尔沁左翼后旗牧地。清宣统二年(1910),以该旗北段垦地置镇东县,治南叉干挠,隶洮南府。1947年与赍北县合并为镇赍县。
?—1715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费莫氏。初为笔帖式,授都察院都事,迁户部员外郎。康熙中,官佐领、兵部督捕理事。三十五年(1696),随康熙帝征准噶尔部噶尔丹,从皇七子允祜、都统都尔玛主镶黄旗大营。
亦称圭田、职田或薪俸田。古时有印记的壮族土官所留的自营田。征调领地内的※“提陀”(平民)为其无偿耕作,产品全属土官所有。
古地名。约指今太子河注入辽河后流段附近。贞观十九年(645),唐太宗亲征高丽,曾临时驻此。亦为今辽宁海城县西三岔河的古称。
?—1842清朝将领。满洲镶白旗人。郭洛罗氏。嘉庆十八年(1813),任张家口守备。随直隶总督温承惠于河北镇压李文成领导的天理教起义。道光十年(1830),由副将擢大名镇总兵,后调正定镇。十五年(18
即“段正严”(169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