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回番客
宋元时期对来华朝贡、经商之信仰伊斯兰教商人、使者之称谓。亦称番商、番客、胡贾、贾胡等。公元8世纪起至15世纪,中国与西方的海上贸易,几乎为阿拉伯各国独占。当时来华贸易之商人多为阿拉伯人、波斯人、中亚各族人,以及东非、北非沿岸各国和南亚、东南亚沿海商道上的穆斯林商人。其中许多人留居广州、泉州、明州(今宁波)、杭州、扬州、长安(西安)、开封、洛阳等地,为侨居性质。唐时称其为“波斯大食胡贾”,宋代始称伊斯兰教徒为回回,称穆斯林商人为“回回番客”,元明沿袭之。
宋元时期对来华朝贡、经商之信仰伊斯兰教商人、使者之称谓。亦称番商、番客、胡贾、贾胡等。公元8世纪起至15世纪,中国与西方的海上贸易,几乎为阿拉伯各国独占。当时来华贸易之商人多为阿拉伯人、波斯人、中亚各族人,以及东非、北非沿岸各国和南亚、东南亚沿海商道上的穆斯林商人。其中许多人留居广州、泉州、明州(今宁波)、杭州、扬州、长安(西安)、开封、洛阳等地,为侨居性质。唐时称其为“波斯大食胡贾”,宋代始称伊斯兰教徒为回回,称穆斯林商人为“回回番客”,元明沿袭之。
宋代高州领主。珍州(后改高州,今贵州正安西北)人。原珍州刺史※田景迁之子。初任衙内都指挥使。开宝八年(975),父卒,袭其位为高州刺史。至道元年(995),与溪州领主同入朝纳贡。咸平三年(1000),
旧时四川阿坝北部藏族地区寺院行政机构名。设温布或囊佐(议仓主持者)及管家等职,分管寺院的土地、牲畜、商业资本、高利贷资本等各种财产的收支,以及外事工作,并管辖“塔娃”(下层贫民)。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苏完河卫。永乐四年(1406)二月,与塔鲁木等三卫同时设立。十月,其地首领府剌出、哈剌罕等来朝贡马,以府剌出为指挥使,哈刺罕为指挥同知,余为千百户镇抚,赐钞币。辖有今
358—437鲜卑贵族、北魏大臣。又作拔拔嵩。代人。代国南部大人长孙仁子。年十四,代父统事。建国三十九年(376),率部投匈奴独孤部刘库仁。后归附拓跋珪。登国元年(386),珪即代王位,命为南部大人,
地名。在四川省阿坝藏族自治州松潘县西部。1935年8月中国工农红军长征途中,党中央在此发布“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即“八一宣言”),提出“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号召,中共中央还于此召开政治局会议,
见“板楯蛮”(1294页),“弜头虎子”(927页)。
见“庄秃赖”(877页)。
元代土司名。据《元史·地理志》,至元二十七年(1290),从云南省请,以蒙怜甸为蒙怜路军民总管府。《读史方舆纪要》卷119木邦军民宣慰司条,称其地在木邦司北。治所在今缅甸北部勐卯之西。为傣、掸族居地。
见“萧得里特”(2002页)。
元明时对今“卫藏”的称谓。一作乌斯藏。为今冈巴拉山以东以拉萨为中心的前藏及冈巴拉山以西以日喀则为中心的后藏两地合称。清称卫藏,“卫”即“乌思”之拉萨语音译,指前藏,“藏”指后藏,今统称。元属乌思藏纳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