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人
对回族人的简称。参见回回(779页)、“回族”(779页)。
对回族人的简称。参见回回(779页)、“回族”(779页)。
晋代匈奴独孤部首领。※刘库仁次子(一作第三子),北魏宣穆皇后之兄。初随父附前秦。机警有谋略,佐父理政。察觉从兄刘显心怀异志,图谋不轨,劝父早除之,未被采纳。东晋孝武帝太元十年(385),父果被显杀,失
沙陀首领。唐金满州都督※朱耶金山(沙陀金山)之子,后唐李氏先祖。8世纪初,父卒,袭金满州都督。唐玄宗先天元年(712),因吐蕃扰安西,率部迁徙北庭(治今新疆吉木萨尔县北破城子,辖境约当今阿尔泰山以西、
1801—1872清代著名壮族诗人。字小谷。广西象州山村人。自幼聪敏笃学,学识博深。道光十年(1830),入京赴试举进士。授刑部主事职,因不恋仕途,仅任官一年,便弃官南归从教,先后游学湖南、浙江等地。
见“崇祥总管府”(2061页)。
中国伊斯兰教教派之一。又译为“色兰费耶”,系阿拉伯语“前三辈”之意,因只承认前三辈(即穆罕默德及弟子和再传弟子),故名。又称“三抬”教派,因主张礼拜开始时,要三抬手之故。创始人为甘肃和政回民马得宝。创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尔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是为总管旗。位于张家口外,东至察哈尔正红旗界,西邻察哈尔镶蓝
蒙古部名。又作蒿齐忒。成吉思汗十八世孙库登汗始称所部之名。其后裔初依附察哈尔部,至博罗特和噶尔玛色旺,为避察哈尔林丹汗侵扰,率部徙牧漠北,依属喀尔喀车臣汗硕垒。清崇德二年(1637),博罗特率众投清。
广西大苗山地区部分苗族的自称。详见“苗族”(1335页)。
即“载淳”(1844页)。
见“吉美其美”(68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