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老
苗族民间头人※寨老、※活路头、※牯脏头和※鬼师的总称。“四老”实行社会分工,分别负责带领生产劳动,调解纠纷,主持宗教仪式及祭祀活动,口授历史传说、诗歌、教育族人等。为自然形成的各种头领。不脱产,均为男性。贵州东南部及广西融水地区皆有之。
苗族民间头人※寨老、※活路头、※牯脏头和※鬼师的总称。“四老”实行社会分工,分别负责带领生产劳动,调解纠纷,主持宗教仪式及祭祀活动,口授历史传说、诗歌、教育族人等。为自然形成的各种头领。不脱产,均为男性。贵州东南部及广西融水地区皆有之。
见“成吉思汗”(744页)。
汉人为吐蕃之吏者,称为“舍人”。据《因话录》载:“每得华人,其无所能者,便充所在役使,辄黥其面。粗有文艺者,则涅其臂,以候赞普之命。得华人补为吏者,则呼为舍人”。这种舍人多通文墨,深得吐蕃信任,是时有
?—1454明景泰年间苗民起义首领。四川草塘(今贵州瓮安)人,苗族。景泰三年(1452),与※黄龙等率苗民起义。与贵州臻、剖、五坌等地苗民联合攻播州西坪、黄滩等地屯营。被提督蒋琳、总兵官都督方瑛等镇压
见“乃东”(37页)。
水族习惯法。水语音译,汉译“乡规民约”。由各寨寨老议定,内容包括:抵御外侵,保卫各寨安全,遇有劫寨或械斗,鸣牛角互通信息,彼此支援,团结互助;维护社会伦理道德,尊老爱幼;严禁偷盗、行窃;禁止乱伦等。议
西夏官署名。西夏语音“酩腮”。掌全国政务,属上司。用50两银印。长官为中书令或中书相,用20两铜包银印,或15两铜印。西夏文《官阶封号表》和《天盛律令》载中书位有六大:中书智足、业全、习办、义观、副、
中国南方少数民族之一。有“勉”、“甘迪门”、“坳标”、“拉加”、“炯奈”、“金门”、“藻敏”、“布努”等不同自称和“盘瑶”、“过山瑶”、“茶山瑶”、“花蓝瑶”、“背篓瑶”、“八排瑶”、“板瑶”、“白裤
宋代海南岛重要商业港口(今海口港)。宋以来日趋繁荣,黎族地区所产槟榔、椰子、牛只、香料及其他热带和亚热带土特产,多由此输入广东大陆。到了明代,据丘浚《学士庄记》载:“帆樯之聚,森如竹立”。
即“粤喜县”(2255页)。
约1784—1847清代纳西族散文家。字东阳,号竹塘。云南丽江大研里人。嘉庆十二年(1807)举人,官湖北天门、潜江、谷城、黄梅等县知县。任内疏导江流、修堤等,有政绩。工诗,尤以散文出众。著有《四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