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珊
即“嘎山”(2448页)。
即“嘎山”(2448页)。
藏语音译,“本”意为“官”,“七本”即“七官”,为唐代吐蕃七种主要职官的统称。各有职司,分别掌管吐蕃社会各具体经济部门或行政事务。据《德乌佛教史》载,“七本”依次是:域本(地方官)、玛本(武官或军官)
?—1804清朝大臣。满洲正蓝旗人。由捐纳笔帖式,历官刑部郎中、内阁学士、江苏按察使、刑部侍郎。乾隆五十一年(1786),官浙江巡抚。五十二年,由海道运谷20万石,援清军镇压台湾林爽文起义,受嘉奖。旋
?—1885清朝将领。字和甫。满洲镶蓝旗(一说镶黄旗)人。伊尔根觉罗氏。咸丰初年,从僧格林沁征山东、湖广捻军,从驻防兵升骁骑校,赏戴花翎,赐“巴图鲁”名号,以佐领补用。十年(1860),克太湖,擢协领
蒙古游牧或军事的组织形式。又译库伦。《元朝秘史》释为“圈子”或“营”,元代汉译“翼”。古代蒙古牧民集体游牧,驻屯时,称为“阿寅勒”的各个家庭列毡帐置车为环形,首领居中,进行管理,称为古列延。规模大者达
亦称“箕子走王朝鲜”。箕子为商末贵族,官太师,是商纣诸父。纣暴虐,箕子谏不听,乃披发佯狂为奴,为纣所囚。其东封朝鲜有二说:一谓在其东走朝鲜之前受封。《史记》载:周武王克商,访“道”于箕子,箕子向武王“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七位赞普。姓悉勃野。达赤赞普与王妃拉温莫之子。藏书称以其六世祖※聂赤赞普为首的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敦煌吐蕃历史文书》中无此赞普名。
亦称包商制。清代地方官府在羌族等地区推行的一种征收捐税方式。州县衙门将每年征收的各种捐税的权力交给当地一些土豪承包。承揽人按州县规定包额负责向当地摊派、征收捐税。承包人往往多派多收,巧立名目从中渔利,
书名。元代回回学者瞻思(1277—1351)编撰。成书于元英宗至治元年(1321),是一部治理黄河的历史文献。本书系将宋代沈立《河防通议》及金代都水监《河防通议》合并、重新编订而成。分6门,门各有目,
清西藏察木多呼图克图、代理春科土司。藏族。其姊为已故春科土司降色卜落妻,死后无嗣,当地僧俗推其以姻亲身份暂行代管春科土司,为春科寺寺主。因知高日土司无能,将其印信窃回察木多。光绪二十九年(1903),
见“庆云山”(87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