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布什贤壮大
参见“壮大”(887页)。
参见“壮大”(887页)。
清代德格女土司。藏族。为德格土司鲁珠布嘉木措之妹。自幼为尼。协办土司事务,为众信服。因其兄于乾隆四十年(1775)病故,子年幼,不能理事,经大小头目、百姓禀奏,愿由其护理土司事务。时因清军剿办金川,运
明代湖广永顺土官。字朝杰。土家族。天顺六年(1462),袭永顺(治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宣慰使职。成化三年(1467),兵部尚书程信调其所属土兵征都掌“蛮”。六年(1470),右都御史项忠征调永顺宣慰司所
见“腾里可汗”(2372页)。
战国末闽越王。秦始皇统一后,被废为君长,其地归闽中郡管辖。秦末各路诸侯叛秦,率闽越兵投奔鄱阳令吴芮,佐楚贵族项羽、项籍灭秦,但项羽、项籍“废而不立”。后附刘邦击项籍,因佐汉有功,汉高祖五年(前202)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此卫《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巴忽鲁卫皆改作博和哩卫。
明朝制定的明蒙互市法规。隆庆五年(1571),明朝与蒙古土默特部首领※俺答汗达成封王、通贡、互市协议,先后在宣府、大同至甘肃边塞开设十余处马市。为确保互市的顺利进行,明朝特制订此法规,令边臣执行。规定
即“叶护可汗”(540页)。
亦作都木达洪。蒙古语音译,意为“中等地位者”、“普通人”、“无职务者”。蒙古社会平民阶级中的中等户。一般不担任官职,拥有一定财产,少数拥有家仆。平时是封建领主征用实物的主要对象,战时充当骠骑兵,装兜兵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藏语音译,又作迦举派,意为“口传派”。该派源自印度佛学家谛洛巴大师及尊者阿底峡之教授。11世纪,玛尔巴创立。其曾从阿底峡学法,并在印度亲身闻法于谛洛巴,因其能“领亲语教授之源”,“噶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金印。至大四年(1311),迭哥儿不花受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