喇章
清代四川明正女土司。藏族。明正宣慰使嘉尔参达尔结之妻。夫故,护理印务。其夫之妾王氏有2子,及岁应袭。为阻挠其事,任用其父小金川土司汤鹏遣来随侍人等,蓄聚金川民众,布党积威。乾隆二年(1737),由四川提督王进昌查办,制止勾结启衅。后以王氏次子坚参德昌过继为子,承袭。
清代四川明正女土司。藏族。明正宣慰使嘉尔参达尔结之妻。夫故,护理印务。其夫之妾王氏有2子,及岁应袭。为阻挠其事,任用其父小金川土司汤鹏遣来随侍人等,蓄聚金川民众,布党积威。乾隆二年(1737),由四川提督王进昌查办,制止勾结启衅。后以王氏次子坚参德昌过继为子,承袭。
见“萧速撒”(1997页)。
匈奴官名。分左右。是单于重要辅臣,为※“六角”之一。位在左右温禺鞮王之下,多由单于子弟充任,依次第也可承袭单于位。晋代作渐尚王,为十六王之一,位在左右於陆王之下,左右朔方王之上。
?—1642清初将领。满洲镶红旗人。科奇理氏。世居瓦尔喀。崇德三年(1638)归清,授佐领。从征明锦州、松山,皆有功。七年(1642),率骁骑校佟噶尔随饶余郡王阿巴泰征明,入蓟州,攻克霸州、定州等城,
蒙古族祭火神的供品。蒙古语音译。古代蒙古族信仰萨满教,火神是其崇拜的神祗之一,故有祭火的传统习俗。自佛教传入蒙古后,祭火之俗不变,仅加入佛教内容或由喇嘛诵经祭火。阿玛斯是其传统祭火供品之一,以黄油和大
西夏文契约。1页19行,页面48.5×22厘米。行款与汉文契约相近。正文11行。记西夏天盛庚寅二十二年(1170)党项族寡妇耶和氏宝导卖地22亩,值骆驼四匹。旁人不得过问,本人不能反悔,若反悔当依法受
部分彝族的自称。他称蒙化、土家。原为部落首领名。后以之名部。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华坪、永胜、大理、云龙、剑川、祥云、楚雄、弥勒、昌宁、保山、凤庆、云县、巍山、景东、普洱部分地区。详见“彝族”(2594页)
唐代契丹辱纥主(部落首领)。又作曲据、於句折、李去闾(唐赐名)。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四月,率部背突厥投唐,受任刺史。唐改其部为玄州,隶营州(今辽宁朝阳)都督府管辖,此为中原王朝在契丹地区设立地
1832—1911清爱国将领和壮族著名诗人。字尧文,号其章。广西宁明州人。壮族。出身清贫,自幼勤奋好学,精通诗文、韬略,为人“品质纯正”,乐于助人,颇受乡里尊崇。青年时曾参加地方团练,后在家乡创办思齐
明代湖广五峰司土官。土家族。初袭五峰长官司(治今湖北五峰县)长官。万历二十七年(1599),奉调从征播州(在今贵州遵义市)杨应龙,擒杨兆龙,乱平,因功加封武略将军,恢复五峰安抚使司,升任安抚使。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