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申和卓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又译克新和卓、喀沙和卓。叶尔羌(今莎车)人。清辅国公额色尹子。乾隆五十五年(1790),受命袭父爵。因勤谨奉职,越一年封镇国公。嘉庆二年(1797),以托病不肯当差,被革爵,交刑部监禁。后获释,隶蒙古正白旗,补蓝翎侍卫。寻复以罪革职,降辅国公。其镇国公爵由从弟巴巴克和卓承袭。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又译克新和卓、喀沙和卓。叶尔羌(今莎车)人。清辅国公额色尹子。乾隆五十五年(1790),受命袭父爵。因勤谨奉职,越一年封镇国公。嘉庆二年(1797),以托病不肯当差,被革爵,交刑部监禁。后获释,隶蒙古正白旗,补蓝翎侍卫。寻复以罪革职,降辅国公。其镇国公爵由从弟巴巴克和卓承袭。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境内。牧地滨大小吉里河(今吉林河),东与北界乌珠穆沁旗,西界浩齐特右翼旗,南界克什克腾旗。元属上都路,明为成吉思汗后裔住地,至库登汗,始号所部曰浩齐特。再传
官名。唐第三次征西突厥沙钵罗可汗阿史那贺鲁之行军建置。显庆二年(657)正月,擢右卫将军苏定方为大总管,燕然都护任雅相、回纥婆闰副之,率步骑10余万出金山北。先破处木昆,降其俟厅懒独禄。后连破贺鲁军于
清道光朝瑶族起义首领。又名蓝元旷。湖南新宁县麻林峒人。瑶族。虽家境贫寒,但年幼苦学,曾考取秀才,为人正直不阿,好打抱不平,有胆有识,颇孚众望。道光年间(1821—1850),新宁县瑶山八洞一带,官府豪
爵名。满语音译。清代宗室封爵中第五等之称。册封贝勒,授以诰书。崇德元年(1636),始立此爵,时初创9等封爵,位列第三。顺治六年(1649),增定为10爵,位次仍旧,定贝勒之子降封贝子。十年(1653
皮袜子。鄂温克语音译。流行于今内蒙古呼伦贝尔盟,为旧时鄂温克族猎民用狍皮制作的传统冬穿袜子。穿之保温御寒,可防脚冻伤。辉河地区鄂温克人称兽皮袜子曰“宝宝”。
清代对高山族“番社”中孚有声望的老者称谓。不属村社头人,但重要社务如通事、土目的禀举或请斥革,村社公有土地的给垦或典押等,常由他们签名认许,社内争执,通事、土目也常会同他们予以调处。
书名。清史资料系年长编。因国史馆在清宫东华门,故名。有3种:①清乾隆朝蒋良骥(1723—1789)撰。32卷。起于天命迄至雍正,多收实录以外的红本和档案资料,史料价值较高。 ②光绪朝王先谦(1842—
即金胡里改路。清文献改用此名。并认为,和罗噶(胡里改)非瑚里哈河(牡丹江),应是今乌苏里江。
清代台湾高山族一些村社特设管理社租之人。高山族村社社租即“番大租”原由通事(多汉人充任)管收,往往饱入私囊。乾隆二十二年(1757)后,一些高山族村社为防止此流弊,由族人推举专人负责村社公地招佃和向佃
哈萨克汗国时期(15世纪中期—19世纪初)社会组织。又称阿塔阿衣马克、阿塔爱马克。由血缘关系较为亲近(七辈以下)的若干※阿吾勒组成。它不是生产单位,但彼此之间有一定联系。阿塔内的数个阿吾勒常在相邻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