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本河所
见“古贲河千户所”(444页)
见“古贲河千户所”(444页)
见“哈斯木汗法典”(1644页)。
即“龙城”(494页)。
明清时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永乐四年(1406)建置。治所位于今湖北宣恩县东南。前身为元代湖南镇边宣慰司,洪武初年之沿边溪峒长官司。清初,以土官田楚珍归附,应命从征播州(治所在今贵州遵义市,一说在今绥阳县
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犹人云常川也”,即“连续不断”之意。金代女真族人有以此命名者,如康宗时将领完颜习失。海陵王时武库直长名习失。
元代藏传佛教大寺。一作护国仁王寺、仁王护国寺。《佛祖历代通载》:元世祖尝问帝师八思巴:修寺建塔,有何功德?帝师云:福荫大千。遂建仁王护国寺,以镇国焉。至元七年(1270)兴建,十一年(1274)建成。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克默河卫、克默尔河卫。永乐六年(1408)二月,女真野人贾令哈、火秃等56人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弗朵秃河等11卫同时设立,辖有前苏联黑龙江下游奇集湖东南克默尔河流域
伊斯兰教译著。清末伊斯兰学者马复初口述,弟子马开科等译。成书于清同治四年(1865)。分上、下两卷。书名乃阿拉伯文伊斯兰教经典《甫苏思》的意译。为《四典会要》之续篇。“大化”取意真主化育万物,化生万物
旧时白族农村对农田和庄稼的守护措施。白语称“捂赕”。主要流行于大理喜洲一带。白族农村最初由同姓家族聚居于一起,并耕种周围土地,每户耕地多少不等,或自有,或佃种,但各村界线分明。自栽秧时起为保护本村的水
傣语音译。解放前云南傣族地区封建土司的家奴。其来源有土司花钱买来的,有犯罪后被收容的,还有一部分是外来投靠者。专门服侍土司及其家人,侍候土司的称“冒仔召”,负责服侍土司的起居饮食、招待客人,土司外出为
官名。为土司制度中长官司或军民长官司主官。名称始于元代,以民匠提举司所领地域阔远,人户散处,于政不便,因酌远近众寡,于北部、东部、西北部立长官司分领之,掌军兵、民匠及钱粮等事。其置于西南诸溪洞者,谓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