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车臣汗部右翼中左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喀喇诺尔接本部右翼前旗界,西至察罕特莫滚山梁接本部右翼中前旗界,南至布隆和特接本部右翼中前旗界,北至库登图山接车臣汗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熙五十二年(1713)车臣汗乌默客叔吹音珠尔,请编属丁500自为一旗,允之,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叙,诏准其后嗣以札萨克一等台吉世袭罔替。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喀喇诺尔接本部右翼前旗界,西至察罕特莫滚山梁接本部右翼中前旗界,南至布隆和特接本部右翼中前旗界,北至库登图山接车臣汗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熙五十二年(1713)车臣汗乌默客叔吹音珠尔,请编属丁500自为一旗,允之,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叙,诏准其后嗣以札萨克一等台吉世袭罔替。
在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镇。内蒙古西部地区藏传佛教(喇嘛教)格鲁派(黄教)四大名寺之一。清雍正年间(1723—1735)贝子旗封建主巴拉吉尔道吉尔修建,以居幼年自西藏来内蒙古传教之巴拉珠尔伦德
见“喀尔喀万户”(2207页)。
1633—1675清朝将领。朝鲜族。李氏。汉军正黄旗人。陕西提督李思忠第三子。父死袭爵。清世祖赐名塞白理,授二等侍卫、甲喇额真。康熙(1662—1722)初,授随征江南左路总兵官。五年(1666),迁
见“西域闻见录”(711页)。
高句骊族5部之一。亦称北部或后部。5部按分布方位以东、西、南、北、内命部名,该部为北部。其分布区当在今流经吉林、辽宁2省的浑江以北地。高句骊国王世从其部选女婚配,因“加古邹之号”。贞观十九年(645)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作都备伯克、都贝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征收2千户范围的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公廨”(324页)。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管轿官,领导轿夫,调配使用。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小二十田级”,领有薪俸谷230挑(每挑约合50斤)。
金、元、清时期在京都流行的节日。起源于女真族建立的金朝帝都中都(今北京)。蒙古贵族建立元朝后,仍在大都(今北京)流行。清代因之。每年冬至这一天,百官呈贺表,家家户户吃馄饨,不谈国事。
十六国时期鲜卑首领之一。见“密贵”(21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