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字典>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喀尔喀法典

喀尔喀法典

清代喀尔喀蒙古的法令汇编。亦称《喀尔喀吉鲁姆》、《喀尔喀三旗法典》。由喀尔喀王公领主分别制订于康熙四十八年(1709)至乾隆三十五年(1770)。其法律效力自诸法令颁行日起维持到1924年第八世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入寂为止。据其制定的时间,由19篇法典、法令、判例、解释组成。内容包括各地对呼图克图、汗、官员提供赋役、承担各种义务的规定:对刑事犯罪的惩治;对民事纠纷的处理等。本法典具有许多显著特点:较以往法典、习惯法完整,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并在执行中根据新的形势不断进行补充和解释;有关喇嘛教的法规特别多,不仅保护喇嘛教的利益,也对喇嘛进行约束;对借贷、贸易、遗嘱等有了明确的规定,以适应经济特别是商业发展的新形势;对刑事犯罪的惩治更加严厉,所罚牲畜高者达300头;执法者判决不公正也受处罚;规定了一套较详细的诉讼程序和审判制度;规定诉讼当事人双方亲属、友邻不得充当证人,以企裁判公正。法典有力地维护了佛教上层、王公的利益和封建秩序,故能行使200余年之久。它是研究清代喀尔喀蒙古社会、政治、经济、宗教和法制的重要文献。法典旧抄本保存于恰克图(今蒙古国阿尔丹布拉克)附近伊热郭勒河边的善卓图巴衙门里,严禁一般人阅览抄录。1914年,俄国蒙古学者札穆萨拉诺抄录了一本,送至彼得堡科学院东方博物馆,并与图尔诺夫合作,于1923年发表法典的解说本。此外,戈尔斯通斯基、札穆萨拉诺及梁赞诺夫斯基均有俄译本。符拉基米尔佐夫的《蒙古社会制度史》也大量引用了法典的条款。普契科夫斯基又将俄译本还原为蒙文,题名称《衙门用的喀尔喀吉鲁姆》。旧抄本不分篇章,抄录及翻译者加了篇章及标题。

猜你喜欢

  • 驻粤八旗志

    书名。清广州驻防将军长善主纂。光绪元年(1875)始修,五年初刊,十年续修。25卷(包括卷首)。分敕谕、建置、经政、职官、选举、人物、杂记7个部分,附满城图、水陆战操图等70余幅。记载自康熙十九年(1

  • 外郎

    又称舍人。明代,凡受中央政府封敕的少数民族头人或首领,其子孙未承袭父职者,皆为此称。明正统年间(1436—1449),海西女真首领,大批死于卫拉特蒙古也先之乱,明廷所赐玺书尽失。其子孙因无祖、父授官玺

  • 阿里玛

    见“奥里米”(2252页)。

  • 罔氏

    ①西夏党项族姓。 ②党项人宋银州防御使李光妻,一说为党项首领夏国王李继迁母。宋乾德元年(963)二月生子继迁。宋雍熙元年(984)宋将曹光实袭破地斤泽时,被俘。淳化五年(994)继迁降

  • 法河卫

    见“甫河卫”(1047页)。

  • 河州事变歌

    撒拉族民间史诗。产生于清代。流行于青海循化等地。用撒拉语演唱,内容叙述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领导的反清起义。全诗对起义的全过程,如:起始缘由,攻打河州,围攻兰州,苦战华林山,直至全部义军壮

  • 十六地方官

    唐吐蕃官名,又译称“十岑”。指吐蕃“四如”或“五如” (“如”即军事行政单位“翼”)中每如所设的16个地方官,即16域本。如伍如的16地方官是:堆隆、隆雪、墨竹、当雪、萨凯、热卡夏、帕兰、恩兰、昌域、

  • 阿娇如都洛布尔

    一种夜间祭祖仪式。鄂伦春语音译,“阿娇如”,意为“祖先”;“都洛布尔”为“夜间祭祀”之意,故名。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鄂伦春人过去信萨奉满教,相信人死后能成神,称为“阿娇如博如坎”(祖

  • 斯奴古

    见“辛古”(1107页)。

  • 宁夏蒙回师范学校

    学校名。地在今宁夏银川市中山北街。1919年由宁夏护军使马福祥创办。初设高、初小学各1所。1921年又置师范班,学制两年。学生主要为回族,有少数蒙、满、汉族。课程有:文、史、数、理、体育、美术、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