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沙尔办事大臣
清代新疆喀喇沙尔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置。驻喀喇沙尔城(今新疆焉耆回族自治县)。衙署有章京3员、笔帖式3员、委笔帖式11员、贴写通事10员,管理印房、粮饷、回务、台卡诸事。别有绿营守备1员、千总1员、把总4员、经制外委3员,管理屯务、牧厂等事项。隶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管辖。同治三年(1864),因被义军攻杀,位缺。光绪十年(1884)裁。
清代新疆喀喇沙尔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置。驻喀喇沙尔城(今新疆焉耆回族自治县)。衙署有章京3员、笔帖式3员、委笔帖式11员、贴写通事10员,管理印房、粮饷、回务、台卡诸事。别有绿营守备1员、千总1员、把总4员、经制外委3员,管理屯务、牧厂等事项。隶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管辖。同治三年(1864),因被义军攻杀,位缺。光绪十年(1884)裁。
见“汉儿行宫都部署院”(620页)。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
清代八旗制度下未被选中披甲和佐领内超编的多余成丁之谓。①挑甲考试不及格者。旗制规定:凡年满十八(初期定为十五、十六),或身高五尺以上者,即可选充披甲(八旗兵)。因受各佐领披甲定额所限,通常是披甲限额内
苗族民歌。多为揭露官吏、地主或商人剥削、欺压百姓及民众奋起反抗等内容。大都包括起义斗争经过或颂扬民族英雄等内容。如《张秀眉之歌》(又称《十八年反政》)、“九松之歌”、“吴八月之歌”等,都真实地反映了历
蒙古语音译。一作不兰奚。指官府收留的流散人口和牲畜。唐、宋时有语曰:“阑遗”,意为:路有遗物,官方阑(截)取之,待人认领,否则入官。是为此语之语源。元代社会多逃亡农民及驱口,流散四方,世祖至元二十年(
普米语音译。云南兰坪、丽江、永胜地区普米族的自称,意为“白人”。参见“普米族”(2291页)。
碑铭。清世宗胤禛撰文。雍正二年(1724)立于北京孔庙。碑文记述青海和硕特蒙古首领罗卜藏丹津于雍正元年煽动青海西宁僧俗大众抗清,清廷命抚远大将军年羹尧率兵平叛的经过。对研究该历史事件有一定参考价值。
①元末明初湖广保靖州(治今湖南保靖县)土官。土家族。原为保靖州土官。朱元璋初起,率所属归附,命仍为保靖州安抚使。奉命率土兵1万,随朱元璋征战,以功封武略将军,世袭爵土。 ②明代湖广永顺土官。字人望。土
见“耶律义先”(1306页)。
藏语音译,意为“知宾”、“知客”,即礼宾官,亦称噶卓。以僧俗四品官任之,因其随噶伦办事,接近机密,乾隆十六年(1751)规定,应于※东科尔内选精干者充任。复规定,除噶厦额设者外,禁止私设。领主宅邸中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