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博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又译哲坡伯克、哲百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制作军服,修造兵械,为哈喇都官伯克副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又译哲坡伯克、哲百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制作军服,修造兵械,为哈喇都官伯克副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藏族学者。青海人。初为僧人。解放后在青海民族学院任教,培养了不少藏学人才。精通藏、梵、汉等语言文字,对佛学、语言学、历史学及书法都有造诣,长于年代学,其《夏琼寺志》、《汉藏辞汇》(上下册)及有关藏传佛
元代杰出女纺织家。松江府乌泥泾镇人。出身贫苦,8岁被迫为童养媳,因不堪忍受婆家虐待,只身流落海南岛崖州黎族地区,受到黎族热情款待。在崖州居住近40年,学会当地一整套先进纺织工艺。晚年思念故土,约在13
地名。位于吉林省北部,即今阿城县。以水得名,即《金史》按出虎水(一译阿禄祖,俗名阿什河)。清雍正二年(1724),设协领,驻防于金上京会宁府故城。城周2里,南北2门。七年,改建新城。城周3里。乾隆九年
即“亡人斋”(135页)。
见“阿里万户”(1223页)。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皆设有瓦里。糺里为辽兴宗※延庆宫下之一瓦里。天祚帝下一瓦里、辽道宗※太和宫一瓦里、一※抹里(
参见“合买”(833页)。
见“阿剌山卫”(1226页)。
唐时南诏第五世王阁罗凤的谥号。见“阁罗凤”(1727页)。
1685—1763清宗室。满洲镶白旗人。爱新觉罗氏。康熙第十二子。康熙四十八年(1709),封贝子。屡从帝巡幸。五十六年(1717),署内务府总管。寻掌正白旗满洲、蒙古、汉军三旗事务。六十年(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