哑不害
明代蒙古称谓。蒙古语音译。汉文又译作哈不害、哈不豁。对蒙古贵族之女的称呼。王士琦※《三云筹俎考·夷语解说》云:“哑不害,是王子并各台吉之女,与宗女同”。茅元仪《武备志》、郭造卿《卢龙塞略》所载蒙古译语均作“(蒙古)官家女儿”。她们不同于平民之女,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并拥有较多的财产、牲畜和奴婢。《蒙古卫拉特法典》规定:“上层阶级的男人嫁女儿的时候,可以接受彩礼骆驼或其他贵重品30件、马50匹、羊400只。与此相应,父亲也应以与其财产相应的嫁资作为报酬”。其女婿即称为※塔布囊。
明代蒙古称谓。蒙古语音译。汉文又译作哈不害、哈不豁。对蒙古贵族之女的称呼。王士琦※《三云筹俎考·夷语解说》云:“哑不害,是王子并各台吉之女,与宗女同”。茅元仪《武备志》、郭造卿《卢龙塞略》所载蒙古译语均作“(蒙古)官家女儿”。她们不同于平民之女,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并拥有较多的财产、牲畜和奴婢。《蒙古卫拉特法典》规定:“上层阶级的男人嫁女儿的时候,可以接受彩礼骆驼或其他贵重品30件、马50匹、羊400只。与此相应,父亲也应以与其财产相应的嫁资作为报酬”。其女婿即称为※塔布囊。
?—909夏州党项羌首领。本姓拓跋氏。唐末夏州定难军节度使拓跋思恭孙,李仁祐子。五代后梁开平二年(908)十一月,李思谏卒,军中遵遗命立其为留后,不久即被授为定难军节度使,正授旄钺。三年,被夏州都指挥
书名。西南少数民族史。1册5章。近人余贻泽撰。内载我国西南四川、云南、甘肃、湖南、广西等省少数民族特有的政治制度——土司制度的起源、沿革、制度、改流等情况。内分“绪论”、“制度”、“沿革与现状”、“改
一作启明。宋代云南大理国国王段素廉年号。1010—1022,凡13年。
明代甘肃临洮藏族土司。一作赵瑛,字廷杰。会川伯※赵安子。明正统十年(1445),袭父临洮卫指挥使职。十三年(1448),以征央拉哈真地俘北元祁王锁南功,升陕西都司指挥佥事,守凉州(今甘肃武威)。景泰元
见“纳木河卫(一)”(1272页)。
十六国南北朝时西北诸族对※吐谷浑之蔑称。见“阿柴虏”(1215页)。
?—1161金将领。女真族。温迪罕氏。速频路(治所在双城子南)屯懑欢春人,徙居上京(今黑龙江阿城)忽论失懒。世袭谋克术辇弟。善骑射,力过人。皇统(1141—1149)初,袭兄谋克。积战功,为洮州刺史。
古水名。一作它漏河。见于《新唐书》。即《魏书·勿吉传》之太鲁河。所指与太鲁河略有差别,太鲁河仅指今洮儿河,他漏河尚包括洮儿河注入嫩江后之嫩江下游流段(一说仅指洮儿河,或说还包括今松花江东流段)。达末娄
佤语音译。解放前云南双江佤族地区对雇短工(日工)的称谓。报酬皆以实物计算,一般不分男女和劳动力强弱,劳动一天,雇主给米二筒(2公斤),供饭一餐,或给米一筒,供饭两餐。但报酬各地不完全一样,有些村寨是根
即“巴儿忽真隘”(4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