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哈里克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又作哈尔噶里克。《清史稿》作哈哈里克。原为清朝叶尔羌办事大臣所属城南回庄,设有五品阿奇木伯克。光绪九年(1883),置叶城县,隶莎车府。即今新疆塔里木盆地南部叶城县。维吾尔族仍称其地为卡合力克。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又作哈尔噶里克。《清史稿》作哈哈里克。原为清朝叶尔羌办事大臣所属城南回庄,设有五品阿奇木伯克。光绪九年(1883),置叶城县,隶莎车府。即今新疆塔里木盆地南部叶城县。维吾尔族仍称其地为卡合力克。
清代青、甘、康地区喇嘛僧人的概称。清朝为实行分治,对凡在青海、甘肃、西康地区的佛教僧人概称之为“西蕃喇嘛”,以与其他地区僧人相区别。甘、青、康地区佛教事务由清理藩院和驻西宁办事大臣管理。
见“李彝敏”(1045页)。
见“固尔玛浑”(1432页)。
松赞干布(617?—650)辅政名臣之一。藏文创制者。吐蕃人。大臣屯弥阿努热嘎达之子,生于今隆马宗之聂地。曾奉命先后出使唐及尼婆罗(今尼泊尔),迎娶唐文成公主及尼婆罗公主,为增进汉藏及尼藏之间友谊做出
1728—1791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二世嘉木样呼图克图。俗称吉美旺波。藏族。生于多麦南部同仁昂拉之赛康附近。其父阿旺南杰为尖扎部落官员。1742年被认定为前世转世灵童。5岁从多合·瑙务坚赞受居士戒。6
见“屈列”(1545页)。
古代汉族对白族先民的称谓。亦作“僰人”。“白”与“僰”音近,是译音别字。明清以后统称“民家”。1956年,改称白族。详见“白族”(596页)。
见“伊思玛业勒汗”,(812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永乐三年(1405)正月,与※虎儿文卫同时设立,地望亦相近。《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七年九月所设失里木卫,以及正统后所设细木河卫。均作实勒们或实勒们河卫。一说在乌苏里江与牡
维吾尔语音译,原意为“筛子”,后演化为重量单位。1噶尔布尔等于8察拉克,8噶尔布尔等于1巴特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