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力
即“哈密”(1630页)。
即“哈密”(1630页)。
游猎民族使用的一种诱鹿工具。又称“鹿哨子”或“鹿叫子”。自古以来流行于东北、北方地区。古代契丹、女真等族皆用以捕鹿。《辽史·营卫志》载:“猎人吹角效鹿鸣,既集而射之,谓之‘舐碱鹿’,又名‘呼鹿’”。宋
①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下均设抹里。唐括为辽太宗※永兴宫下之一抹里。②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唐
指各种户籍。元代居民按职业划分为民、军、站、匠、盐、儒、僧、道等约10种左右户籍。其中有由国家强制签充的,如军、站、匠、盐等户;有经考试或其他方式认可的,如儒、僧、道等户。每种户都须承担特定的封建义务
历代户口制中规定的人丁年龄层次之一。参见“老”(686页)。
金代牌符。又称递牌。初,女真人尚无文字,诸部长各刻信牌,交互驰驿。至完颜杨割(盈歌,1053—1103在位)时,采用完颜阿骨打建议,禁诸部擅制牌号,自是号令乃一。完颜阿骨打建国后于收国二年(1116)
北魏时接待与安置四方诸族归附者之所。太和十八年(494),孝文帝迁都洛阳后,在宣阳门外永桥以南,圜丘以北,伊、洛二水之间,御道以东,设立四馆,御道以西设四里。江南来归者,处于金陵馆,三年后,赐宅于归正
官名。清代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所置世袭武职土官,以当地酋长、头人充任,为五种土弁之一,秩正五品。其职责为守土安民,查究抢掠不法,贡献方物,统帅土民、土兵随官军征战或服力役。其承袭、革除、拔擢、降调隶兵部。
即“阏氏”(2105页)。
清代蒙古官职名。也称参领,相当于满洲八旗的甲喇章京。有印务札兰与掌兵札兰之分,前者在印务处管理旗务,后者指挥监督旗的军务,督饬佐领办理地方事务。小旗设1名,大旗设2名,视每旗佐领之多寡而定。四等台吉待
清雍正初年青海和硕特部贵族反清叛乱。一称“癸卯之乱”。康熙五十六年(1717),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策妄阿拉布坦遣大策凌敦多布袭杀拉藏汗。清朝政府为“驱准保藏”,于康熙五十九年(1720)春,合青海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