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孜伯克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至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至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唐纳抚※契丹所置州名。原为※玄州。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契丹※辱纥主(部落首领)※据曲率众附唐,唐于其地始置州,隶营州都督府(治所在今辽宁省朝阳)。唐睿宗景云元年(710),析玄州新置青山州,
?—559东魏、北齐大臣。字世胄。河南洛阳人。鲜卑元氏。魏彭城王※元勰孙,无上王元邵子,孝庄帝※元子攸侄。好学,英容仪。初避尔朱氏之难,匿于嵩山。后为孝庄帝访获,袭封彭城王。北魏永熙三年(534),孝
※西羌的一支。因居于黑水而得名。水出羌中。西南迳黑水域(甘肃文县西北、舟曲西南)西,又西南入白水(今白水江)。地当今九寨沟及其附近地区。东南与※白水羌、紫羌相邻。东汉改广汉北部都尉为阴平郡,以统其部。
?—414十六国时期北燕将领。长乐信都(治今河北冀县)人,一说出于鲜卑。北燕创建者※冯跋弟。初附后燕慕容熙,为侍御郎。以熙为政暴虐,为避祸,徙龙城(今辽宁朝阳)。后燕建始元年(407),随兄起兵攻杀熙
见“濮”(2580页)。
隋代钦州乌武僚(壮族先民)首领宁贙的石刻墓碑。宁贙(573—608),字翔威,宁长真之弟,世袭钦州土官。此碑刻于隋大业四年(608)。楷书汉字。分33行,每行39字,共计3267字。内容记述宁赞之家世
1573—1600明代海西女真哈达部首领。又作孟格布录、蒙格布禄、孟革卜卤。女真族。纳喇氏。哈达部长。塔山左卫左都督※克什纳曾孙,彻彻木(克失音辰)孙,※王台第5子(外妇子康古鲁不入谱)。明万历三年(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乌什人。清郡王※霍集斯从弟。乾隆二十三年(1758),因大小和卓木布拉呢敦、霍集占反清,受霍集斯派遣,往叶尔羌(今莎车)招抚阿布都伯克(霍集斯兄),潜将谋告霍集占,致阿布都伯克
蒙古国时期乞儿吉思首领。又译阿里替也儿、按迪也儿。13世纪初游牧于谦河(今叶尼塞河上游)流域。元太祖二年(1207),接受成吉思汗使者按弹、不兀剌招降,与※也迪亦纳勒等遣亦里克帖木儿等使臣献白海青、白
见“都老”(18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