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奚爱弼
见“古弼”(439页)。
见“古弼”(439页)。
见“好儿趁”(937页)。
唐代南诏行政衙署名。《新唐书·南蛮传》谓:“督爽,总三省也”。即行政中枢。参见“九爽(35页)。
蒙元官名。又译“扯儿宾”、“彻儿必”、“阇里必”。《元朝秘史》简释为“官人”,无详解;《蒙古译语》释为“宰相”;《登坛必究》译作“把总”;那珂通世《成吉思汗实录》解释为“侍从官”。近人依其职守,认为近
见“巴答卫”(412页)、“卜答卫”(20页)。
参见“涅空”(1933页)。
回族族谱名。明成化二年(1466)由马依泽氏之二十代裔孙、骠骑将军马义奉旨修撰。四年(1468)完成。后经多次续修,最后一次为光绪二年(1876)。凡15卷,卷首1卷。记马氏回族始祖马依泽于宋建隆二年
元代掌理刑政之官署之一。世祖至元二年(1265)置。仁宗时改为宗正府。顺帝至元元年(1335),复为大宗正府。置札鲁花赤(断事官)若干员,会决庶务,以宗王为府长,余皆御位下及诸王之有封国者充任。亦有怯
官署名。魏、晋始设,掌朝廷制诰诏令。隋、唐为全国政务中枢。辽、夏、金沿袭。元代为中央最高政务机构,典领百官,会决庶务,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行政、军事、监察大权。太宗三年(1231),为适应对中原汉地统
即“妣吉”(1260页)。
蒙古语音译。意为“站丁”。清代对在蒙古地区驿站服役者的称谓。依清理藩院指令,各盟旗分派阿拉特(意为“平民”)牧户承担某一驿站劳役。不仅无偿承担驿站劳役,还要供给往来官员的食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