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
①清穆宗载淳年号。1862—1874年,凡13年。 ②习惯以年号代帝号,指清穆宗载淳(1844页)。
①清穆宗载淳年号。1862—1874年,凡13年。 ②习惯以年号代帝号,指清穆宗载淳(1844页)。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万历四十六年(1618),噶玛登迥旺布执政后,命白色瓦在原有法典※《十五法》中增入“异族地区律”一条,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872—918契丹开国勋臣。字控温,一字洪隐。契丹族。辽太祖※耶律阿保机族弟。自幼与阿保机同嬉,稍长,相易裘马,交情日厚。从政后,事阿保机尤谨、佩刀近侍,成心腹谋士,军国事非其参议不决。阿保机称帝前,
?—464南北朝时期柔然可汗。一作菟害真。郁久闾氏。※吴提子。北魏太平真君五年(444)父卒,继位,号“处可汗”(意为唯王)。十年(449)初,遭北魏拓跋焘三路大军进攻,兵至涿邪山(在今蒙古国阿尔泰山
吐蕃统治河陇地区的军政建置。又称“东境五节度”或“东鄙五节度”,简称“东道节度”。掌管青海、甘州、河州、凉州及瓜州等五个节度区,并兼管松州道节度。主要驻地在河州(今甘肃临夏),有时在陇州(今陕西陇县)
即“欠对山” (380页)。
元代赋税科差名目之一。汉地民户的科差包括丝料、※包银、※俸钞三项。太宗八年(1236),窝阔台汗将原金统治区诸州民户分赐诸王、贵戚、勋臣,并纳耶律楚材之谏定赋税,每二户出丝一斤供国用,五户出丝一斤输于
藏语音译,意为“审计局”。原西藏地方政府所属专管检查会计,审核有关单位每年账目收支的机关。设僧俗官员主管。
书名。①清代吴县贝青乔著。1卷。书中记载贵州“诸苗”之风土情况,辑录单语30余条。对瘴气、放蛊等亦有阐述。特别是记载种植罂粟(又称清芙蓉,即鸦片,自清镇以西,皆有种植)。对研究清代贵州各族状况有一定价
见“避暑山庄”(2566页)。
书名。元官修。40卷。起延祐七年(1320)三月,迄至治三年(1323)八月。附《事目》8卷,《制诰录》2卷。泰定元年(1324)十二月,命翰林国史院修撰,由翰林学士吴澄、曹元用、马祖常、谢端等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