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
即“济木萨”(1738页)。
即“济木萨”(1738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哈玛尔卫。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哈玛尔卫,并说清代有哈玛尔山,在呼伦布裕尔(今海拉尔市)西300余里。
回族拳术。元末明初始于安徽。从第一代始祖沙阿訇起,至今已有20代。回族内部以“秘谱”相传。今流传于河南、河北、山东等省及安徽蚌埠、滁县、阜阳、合肥、六安等地,均有门人。多在“查拳”门下,以查拳”为主,
见“对音库尔呼图克图二世”(643页)。
准噶尔在叶尔羌扶立的傀儡汗。※叶尔羌汗国东部统治者※巴拜汗第三子。1680年,参加准噶尔对叶尔羌的征伐。约1694年,白山派※雅雅和卓被准噶尔杀死后,叶尔羌(今新疆莎车)和吐鲁番的伯克们拥之为汗;与此
?—1552明朝大臣,字益之,号竹湖。回族,祖籍陕西凤翔,后迁居江苏溧阳。嘉靖十年(1531)顺天分试头名举人。十四年(1535)进士,授工部主事。因治河患有功,转礼部主客司主事,历任尚宝司丞、光禄寺
高句骊国第九世王男武(《三国志》等作“伊夷模”)的谥号。亦称“国襄王”。男武于汉灵帝光和二年(179)继位,汉献帝建安二年(197)死,葬于故国川原,国人因葬地加此谥号。
西夏党项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分布在今宁夏、甘肃、陕北、内蒙、青海一带,现早已消亡。11世纪西夏立国前创制的西夏文为其记录文字。语音上声母分重唇、轻唇、舌头、舌上、牙、齿头、正齿、喉、来日
见“八儿思阔”(26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阿尔巴卜伯克”。维吾尔语。职司摊派差役,催收赋税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分别定为六、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契丹部族名。以※奚族民户所置,为辽太祖20部之一。隶南府,置节度使统领,部族军属东京都部署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