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叶水
见“药杀水”(1603页)。
见“药杀水”(1603页)。
清代台湾高山族一些村社特设管理社租之人。高山族村社社租即“番大租”原由通事(多汉人充任)管收,往往饱入私囊。乾隆二十二年(1757)后,一些高山族村社为防止此流弊,由族人推举专人负责村社公地招佃和向佃
唐代南诏职官名。为军事组织府中所设武职差判官,系主将、副将下属,负责征调、训练乡兵的具体事务及管区行政。参见“南诏官制”(1594页)。
靺鞨(勿吉)著名7部之一。因依粟末水(今第二松花江)而居得名。唐初又称粟末靺鞨,下分若干部,已知者有厥稽等8部。北魏太和十七年(493)后,《隋书》称其“与高丽相接”,约在今吉林省吉林市附近的松花江上
1149—1199金大臣。本名阿里不。山东西路(治今山东东平县)三土猛安益打把谋克人。女真族。夹谷氏。大定十三年(1173),中女真进士,补东平府教授。历范阳簿、国史院编修官、应奉翰林文字,迁修起居注
见“恩克巴雅尔”(1871页)。
元朝将领。畏兀儿人。八思忽都探花爱忽赤之子。宪宗蒙哥时(1251-1259年在位),受命管理渴密里(今哈密)及曲先(今库车)诸宗藩之地。中统(1260-1264)初,被叛王阿里不哥党浑都海、阿蓝答儿所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南部。牧地东界土默特右翼旗,西界正蓝旗,南界边墙,北界喀喇沁右翼旗。元属大宁路,明初隶大宁都指挥使司,后为察哈尔所据。天聪年间,喀喇沁部长苏布地偕从叔色棱等降
1680—1724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又作召匾勐。傣族。车里宣慰使※刀木铸子。康熙二十三年(1684)父卒,清廷委其为宣慰使,年方4岁,由母蝶宇摄政。年22岁始亲政。在职
?—524南北朝时起义首领。朔方郡(治今陕西子长县东南)人。一说族属匈奴东西曹(又称贰城胡)。北魏孝明帝正光五年(524),乘六镇起义之机,率众举兵反魏,围夏州(治今陕西靖边县东北白城子),趁城中粮尽
见“一声金龙”(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