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孙
即“可敦”(491页)。
即“可敦”(491页)。
见“阿尔巴布伯克”(1241页)。
1800—?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刀太和子。嘉庆七年(1802),父卒,嗣职,时年2岁,清廷命其叔刀太康为代行宣慰使职务。八年至十三年(1803—180
见“夷离毕”(760页)。
1663—1729清朝将领。畲族。福建漳浦(今云霄县)人。字荆璞,少耕田,善骑射。得同族定海总兵蓝理器重,入伍为定海营把总。康熙三十四年(1695)迁温州镇标左营游击,以善捕海盗闻名,累有战功,升福建
1522—1597明代伊斯兰教学者、中国经堂教育陕西学派创始人。字明普,又字普照。陕西咸阳渭城胡家沟人。回族。幼习儒业,长随同乡高师祖习伊斯兰教之学。曾到麦加朝觐,回国后,率先改革传经方法,提倡经堂教
约1604—约1630※叶尔羌汗国第六代汗。※阿黑麻汗之少子。约1618—约1630年在位。父被叛乱※异密杀害后,以年幼,由※黑山派※和卓沙迪和异密们拥立为汗。在位期间,黑山派和卓势力开始干预政治,汗
一作果什哈。满语音译。清代八旗各级武官的亲随护兵。清制规定,武官不乘舆,从兵限以额:京城都统、统领、副都统及管理各营大臣,各准于前锋、护军、马甲内挑取跟班2人。驻防将军、都统,各准于领催内挑取跟班2人
见“辛爱黄台吉”(1108页)。
清末,地方政府在土族地区征收赋税时,将百姓按财产多寡所划分的等级。分为四班或五班,入第一班者最富有,二班次之,末班最穷。反映出社会上贫富不均,阶级分化现象较前突出,并产生了一批新的地主。
怒语音译,即竹锄。旧时云南省怒江地区的怒族等少数民族曾普遍使用过的一种原始生产工具。利用当地生长的一种坚硬的龙竹自然分桠部分用砍刀削制而成,竹的主干部作柄,长约1米,分桠留15—20厘米,削尖作锄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