叠溪右千户所
明代四川地方卫所名。洪武十一年(1378),太祖朱元璋平定四川,以古翼州置。所治在今四川县境,隶属茂州卫。
明代四川地方卫所名。洪武十一年(1378),太祖朱元璋平定四川,以古翼州置。所治在今四川县境,隶属茂州卫。
见“集宁路”(2250页)。
?—1872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曾任噶丹赤巴。咸丰四年(1854),为五世达赖喇嘛经师。同治元年(1862),赏“阿齐图诺门罕”名号,并其转世者。三年(1864),受命办理达赖喇嘛商上事务。精
见“松桃县”(1295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塔米尔河北岸。东至鄂罗固坦接土谢图汗旗界,西至噶吉图接赛音诺颜汗部左翼左末旗界,南至噶尔噶图接额鲁特旗界,北至库克和硕接赛音诺颜部右翼前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噶尔
傣语音译,“波”意为“父”或“长者”,“朗”含有“绳索”或“捆绑”之意,即专以绳索束缚他人的长官。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封建领主召片领及召勐派往下属辖区负责督察工作的特使。大多由领主的家臣或亲属充任,故当
545—612北周、隋大臣。字次武。鲜卑于氏(原为万忸于氏)。先祖代人,后迁洛阳、长安。燕国公、大左辅※于寔子。少聪敏好学,师事博士李详,习《周易》、《三礼》。初为赵王宇文招属下,历迁安固太守、御正下
彝语音译。意为用牲口谢中间人。解放前四川凉山美姑巴普地区彝族流行的一种制度。买卖土地双方,请中间人作证,买方杀1头猪请中人及卖方吃喝,成交后,买方付给中间人相当地价的1/20作酬金,一般给1猪或1羊。
书名。明末清初回族经师张中(约1584—1670)译著。亦名《四篇要道译解》、《四篇要道精释》、《四篇要道补注便蒙浅说》等。本书是作者于清顺治十年(1653)在扬州讲授率苏理时,由教胞沙维崇等人笔录整
见“恰台吉”(1724页)。
?—500北魏宗室。原名安寿。鲜卑元氏(拓跋氏)。太武帝※拓跋焘曾孙,阳平王新成长子。父卒袭爵。孝文帝赐名颐。累迁怀朔镇大将。太和十六年(492),与左仆射陆睿并为都督,集3道军3万余出击柔然豆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