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燕世宗
见“慕容德”(2440页)。
见“慕容德”(2440页)。
?—1899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姓扎拉里氏。初由马甲从征江南,咸丰七年(1857),因战功赏戴花翎。同治初参与镇压王洛七、王傻子等人反清斗争,赐号法什尚阿巴图鲁。八年(1869),授墨尔根城副都统
清皇室实行满蒙联姻政策所形成的一种制度。清朝开国前即与蒙古贵族联姻,互为嫁娶,立国后,凡后妃常取蒙古贵族女,皇室公主、郡王多下嫁蒙古贵族。成为固定制度。备指额驸即此制度的具体规定之一。《理藩院则例》规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百姓给土司官寨支应的一种差役名。主要有背水、扫地、放牧、短程背运、传呼口信等,在中司官的指挥下,由寨首率当差百姓,每次每寨出7至9人,服役10天,1年3次。
1260—1322元朝将领。又译床吾儿、床兀而、创兀儿、憧兀儿。钦察人。同知枢密院事※土土哈第三子。初任宿卫。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从玉昔帖木儿征叛王乃颜,以功进左卫亲军都指挥使。成宗大德元年
旧时布依族婚俗。亦名“打接亲”。流行于贵州紫云洛河流域及镇宁扁担山一带。为远古抢婚遗俗。结婚之日,男方派接亲队(包括媒人、接亲代表、挑夫、中年妇女、姑娘共十数人)到女家接亲。当进入寨门时,女方儿童便用
金、元村社吏役。金代农村中乡置里正,村设主首。300户以上村社设4人,200户以上设3人,50户以上设2人,50户以下设1人,协助里正禁察非法之事。元代农村一般分置乡、都二级,乡设里正,都设主首,负责
地区名。在蒙古高原北部,约东西伯利亚之南,大漠以北。历史上曾为中国领土和匈奴、突厥、蒙古等族居地。清统有其地后,分土谢图汗、札萨克图汗、赛音诺颜汗、车臣汗等喀尔喀四部及科布多、唐努乌梁海二区,由定边左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旧唐书》称该部分布“在 越河之北”。具体所在有二说:一说在今嫩江下游西岸支流洮儿河北岸,或说在嫩江上游之西。唐以后其名不见于史,疑为契丹所并。参见“室韦”(1748页)。
见“孛兰奚”(990页)。
见“忽里勒台”(14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