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邦木
藏语音译。※封地文书(萨兴噶登)之一种。指原西藏地方政府时代,由达赖喇嘛或摄政盖印颁发的、写明某地或某领主产权及应负担和应减免差役、租赋的文诰。参见“萨兴噶登”(2010页)。
藏语音译。※封地文书(萨兴噶登)之一种。指原西藏地方政府时代,由达赖喇嘛或摄政盖印颁发的、写明某地或某领主产权及应负担和应减免差役、租赋的文诰。参见“萨兴噶登”(2010页)。
藏传佛教寺院。亦称“郭芒寺”、“赞布寺”。在青海大通县。由西藏赞布顿珠嘉措在青海厄鲁特蒙古首领资助下,于顺治七年(1650)建成。十年(1653),五世达赖喇嘛阿旺罗桑嘉措进京朝觐,返藏时亲临此寺,讲
?—1657清朝蒙古王公。鄂尔多斯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萨济子,札萨克多罗郡王额璘臣从弟。崇德二年(1637),遣使向清贡驼马。六年(1641),随额璘臣归附清朝。顺治七年(1650),以未附大扎木素劫
见“钦定西域同文志”(1670页)。
清初科罪之名。满语音译,“判罪”的意思。满洲统治者对官吏犯罪较轻者多采用罚银以示薄惩,这种科罪方式即系此称。天命(1616—1626)中,“定若干两银之罪”的事例见诸文献者不胜枚举。此制起由清太祖努尔
见“罗桑雪智旺秋嘉措”(1426页)。
亦作状达、专达等。满语音译,汉译“什长”,即十户或10人之长。清初满洲等族居民住户中和军事组织中基层单位的管辖人。(1)满族村屯居民中,每以10户立一长;遇出猎,亦以10人立一长。于游牧部落蒙古中,制
土司名。元置。至元十二年(1275),思州安抚田景贤内附,以其地置军民安抚司,治所在龙泉(今贵州凤冈县)。十八年(1281),改为宣慰司,兼管内安抚使。二十一年(1284),改隶顺元等路宣抚使司,复降
蒙古语音译,意为“十户长”。是辅佐“收楞额”(征税官,佐德木齐,管理鄂拓克事务者)办理鄂拓克事务的下级官员。
唐代南诏行政衙署名。为中枢※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据《新唐书·南蛮传》载:“禾爽主商贾”,即掌管商业贸易事务,类似近代的商贸部。主官由最高军政大员※清平官、酋望、大军将
西域古族名。又作呼揭、呼偈、呼得。位于乌孙西北,与丁零、坚昆为邻。汉代为匈奴属部。三国时拥兵万余。从事游牧。有好马及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