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善法
旧时西藏地方法律之一。亦称“佛门十善”。源于吐蕃时期,后逐渐成为西藏社会一般道德规范和某些法典之蓝本。其内容:不杀生造罪;不偷盗财物;不与他人邪淫;不谎言妄语;不挑拨离间;不恶言咒骂;不散布流言;不仇视害人;不邪见不违因果;不贪欲。佛教徒认为,行“十善法”,能达到“治身”、“治言”和“治心”之目的,即佛教所皈依之“身、语、意”三宝。
旧时西藏地方法律之一。亦称“佛门十善”。源于吐蕃时期,后逐渐成为西藏社会一般道德规范和某些法典之蓝本。其内容:不杀生造罪;不偷盗财物;不与他人邪淫;不谎言妄语;不挑拨离间;不恶言咒骂;不散布流言;不仇视害人;不邪见不违因果;不贪欲。佛教徒认为,行“十善法”,能达到“治身”、“治言”和“治心”之目的,即佛教所皈依之“身、语、意”三宝。
?—1776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钮祜禄氏。以三等侍卫从征。乾隆三十七年(1772),金川之战,奋勇射敌,解重林之围。论功,擢一等侍卫,赐号“巴图鲁”。与都统和隆武取勒乌围附近日旁山后10余碉,授正
清代四川德格土司。藏族。雍正十年(1732),经清廷批准与七世达赖喇嘛格桑嘉措之妹策仁联婚。清朝赐白银3500两,锦缎100疋。亲率170亲人抵噶达地方接收赏物,并拜见达赖喇嘛。
即“烘和罗鄂笼”(1927页)。
书名。一作《成吉思汗的箴言》。蒙古汗国将成吉思汗生平告诫子弟臣下的训言,用押韵诗形式记存下来的语录书。曾有手抄本。蒙古黄金家族、勋戚和属下官员奉之为行动准则和断事依据。每遇国有大事、必集会宣读,按其中
1840—?清代藏族高僧。亦名华热·洛桑绕色。出生于华热地区。少年习华热相乘之五部大论与小五明,后在塔尔寺参加四难辩论,青海、卫、藏地区咸称其为克旺·华热绕色,成为闻名学者和五明大班智达。菊·弥庞大师
古代蒙古妇女所戴头饰。“固姑”又作“顾姑”、“姑姑”、“故姑”、“故故”、“罟罟”等。蒙古语称“孛黑塔”或“孛哈”。元代后妃及大臣之正室皆戴之。其形制,中外史书俱有记载,《蒙鞑备录》、《黑鞑事略》、《
明代西藏门隅志书。又名《门隅教史》。阿旺平措、杰布撰。万历三十七年(1609)成书。原卷现藏西藏自治区档案馆。全书分5章:(1)雪城人类之形成及发展,历代国王弘扬佛法之情况;(2)拉赛臧玛后裔分别取定
馆舍名。党项首领、西平王李德明与宋修好,于宋景德四年(1007)为迎接宋使而在夏州(今属陕西靖边)设馆。见“承恩馆”(1560页)。
蒙古帝王后妃及贵族显宦死后,皆采取秘葬形式,入殓处不设陵墓。《草木子·杂制篇》:“用梡木二片,凿空其中,类人形大小合为棺,置遗体其中,加髹漆毕,则以黄金为圈,三圈定,送至其直北园寝之地深埋之,则用万马
即“清朝通志”(21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