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种法
也称区田法。即把物种在带状低畦或方形浅穴小区内的一种耕作法。此法早在战国时就出现,汉时有所发展。前秦建元七年(371),苻坚以境内干旱,教百姓区种之法,以蓄水保墒,并在区内深耕细作,集中施肥、灌水,适当密植,以保证全苗,争取农作物增产。
也称区田法。即把物种在带状低畦或方形浅穴小区内的一种耕作法。此法早在战国时就出现,汉时有所发展。前秦建元七年(371),苻坚以境内干旱,教百姓区种之法,以蓄水保墒,并在区内深耕细作,集中施肥、灌水,适当密植,以保证全苗,争取农作物增产。
傣语音译,意为“一片土地之主”或“一个坝子之主”。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领主制度下的一级行政区域的统治者,即车里宣慰使司所辖各勐的土司,是※召片领以下最大的一级领主。多由召片领分封其宗室亲信担任,
见“耶律淳”(1304页)。
1834—1908亦称“西太后”,“那拉太后”。清咸丰帝妃,同治、光绪两朝摄政者。满族。叶赫那拉氏。名兰儿。安徽宁池广太道惠征女。咸丰元年(1851),被选入宫,初封贵人。六年(1856),生子载淳(
即“诺曷钵”(1954页)。
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张秀眉”(1180页)、“咸同起义”(1617页)。
辽宁凤城县满族人民的抗捐税斗争。光绪三十三年(1907),清奉天官府派税吏到凤城、岫岩、安东(今丹东市)等地丈量山荒地,征收苛重的山荒税,定百亩征交税银50两。农民无力支付,满族人伊品三、鲍化南、朗振
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维吾尔语,“白水”之意,因阿克苏河得名。今新疆阿克苏县。乾隆二十三年(1758),设办事大臣。三十一年(1766),隶乌什参赞大臣。四十四年(1779),改设领
?—1439明正统年间苗民暴动首领。贵州计砂人。苗族。正统四年(1439),与苗金虫率众起事,联络洪江等地※生苗,自立统千侯、统万侯名号,分据地方,抵抗明军进剿。贵州总兵官萧授、都指挥郑通、都督吴亮调
见“兀慎”(107页)。
?—1756卫拉特蒙古杜尔伯特部台吉。绰罗斯氏。※车凌乌巴什从子。乾隆十九年(1754),率部偕姊夫阿睦尔撒纳内附,封郡王。二十年,随清军征达瓦齐,隶西路。以阿睦尔撒纳为北路副将军,隶清军北路,获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