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景山
见“旺钦巴勒”(1401页)。
见“旺钦巴勒”(1401页)。
?—805唐代回鹘汗国第七代可汗。即跌骨咄录。䒽跌氏,又作阿跌氏。少孤,为大首领所养,辩敏材武。历仕天亲、忠贞、奉城可汗次相、ᘆ
参见“三受降城”(52页)。
元、明、清时期对朝廷任命西南、西北及湖广等地的民族首领为地方各级官职的统称。职名有宣慰、宣抚、安抚、招讨、长官诸司及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等。尊卑品秩,各有差等。一经授职,均为世袭,但“袭替必奉朝命,
见“傩”(2249页)。
乌古迺联盟时期国相。女真完颜部人。※桓、※散达之父。居完颜部邑屯村。辽咸雍十年(1074),乌古迺死,劾里钵继任部落联盟长后,被迫接受劾里钵所赠马匹财物,让国相位于劾里
?—1433明宣德年间贵州苗民起义首领。贵州乌罗府新朗寨(今松桃境内)人。当地苗族首领。宣德初,湘黔边区旱灾,苗民生活困苦。六年(1431),苗民龙三、白大虫等起而暴动。翌年,他亦率众举事。攻清浪(今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其它部族下置石烈。鹘笃骨为辽兴宗※延庆宫下之一石烈。
即“弘吉剌”(644页)。
参见“积利州”(1882页)。
彝族张兴癸、杞彩顺家谱作此名。即“逻盛”(206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