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译者
西夏译经者称号。直译相佑助者。辅助主译者译经,分工负责记录、翻译、核定译文、润色词句。在《西夏译经图》中16人分列主译者左右,其中8名僧人有姓名题款,4人为党项人。
西夏译经者称号。直译相佑助者。辅助主译者译经,分工负责记录、翻译、核定译文、润色词句。在《西夏译经图》中16人分列主译者左右,其中8名僧人有姓名题款,4人为党项人。
拉祐语音译,意为“个人财产”。解放前云南耿马县福荣区拉祐族母系大家庭中的每个对偶小家庭的私人财物。过去每个母系大家庭中一般包括七八个甚至一二十个从妻居的对偶小家庭。随着母系大家庭的逐步解体,在大家庭中
又称世袭总掌教、世袭总理掌教。历史上撒拉族所奉伊斯兰教※尕最制度中的最高职衔。世袭。驻青海循化(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街子清真寺(总寺)。职责为执掌宗教法规,监督宗教仪式的遵行,同时也是宗教法庭的总法官
吐蕃僧人。生活于大约833—859年左右。佛经翻译家。早年居吐蕃,后移居沙州(今敦煌)、甘州及张掖一带。出身桂氏族,全称“桂·却楚”,意译“桂·法成”。在其所译佛经上署名“大蕃大德三藏法师沙门法成”。
明代女真叶赫部始祖。明宣德年间(1426—1435)人。蒙古族,土默特氏(一说即塔里木卫第一任指挥使※打叶)。宣德间,随阿鲁台部东移,进入塔里木卫忽剌温张地(今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碱场),改姓纳喇,遂
亦称“续嫁夫兄弟婚”、“妻兄弟婚”,俗称“转房”。女子丧夫后,须嫁给亡夫之兄弟或近亲男性的一种婚俗。此婚俗系原始社会夫方与妻方氏族或世系群成员之间存在着互有婚姻权利和义务的演变。中国许多民族曾广泛流行
参见“始毕可汗”(1550页)。
958—1055宋初吐蕃高僧。生于古格地区之农旺日丹纳(今属西藏阿里地区)。传为迦湿弥罗(今克什米尔)之尤日尤扎族之后裔。13岁从益西桑布出家为僧。吐蕃王族益西约(即天喇嘛)为在阿里振兴佛教,曾派其与
即“乃颜城”(38页)。
书名。西南民族史志。1卷。明田汝成(约1503年生,字叔禾,浙江钱塘,今杭州人,汉族)撰。卷前有嘉靖丁巳(1557)顾名儒序。此书所载内容,与※《炎徼纪闻》4卷大同小异,当即一书异名。唯彼有后论此书无
清代经营旗地生产的农庄成员。实系农奴。清太祖努尔哈赤将部分“降民”、“来归者”编为民户,编入各种庄田,从事农务及各种徭役,故称。初制,皇庄、王庄乃至旗下官庄,每庄设壮丁10名(或15—20丁),选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