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役
亦称义役。指元代地方民户量资产多寡,各出一定数量田土或钱钞,以田土所产或钱钞利息津贴杂泛差役应役者,使其不致因繁重役务负担,倾家荡产。初由民间自行措置,后由官方加以规定。延祐五年(1318),规定浙西地区有田百亩以上者均须出田助役。至治三年(1323)复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此法,规定助役田(钱)由应役者轮流掌握,但实际上多由地方豪强大户支配。
亦称义役。指元代地方民户量资产多寡,各出一定数量田土或钱钞,以田土所产或钱钞利息津贴杂泛差役应役者,使其不致因繁重役务负担,倾家荡产。初由民间自行措置,后由官方加以规定。延祐五年(1318),规定浙西地区有田百亩以上者均须出田助役。至治三年(1323)复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此法,规定助役田(钱)由应役者轮流掌握,但实际上多由地方豪强大户支配。
见“叟”(1703页)。
见“玉树二十五族” (477页)。
?—1613或1614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又译称五路黄台吉、那木儿台吉等。孛儿只斤氏。※俺答汗孙,※辛爱黄台吉次子。领土默特属部兀鲁特。驻牧于山西天镇以北。隆庆五年(1571),明蒙通和,受明封
明代湖广永顺土官。土家族。永顺(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宣慰使※彭添保子。永乐元年(1403)袭职。十六年(1418),遣子彭仲率土官部长667人赴京贡马。
见“噶尔丹策零”(2502页)。
高句骊族5部之一。亦称南部或前部。5部按分布方位,以东、西、南、北、内命部名,其分布区在5部中的内部之南,故名。约有今朝鲜平安道一带地。贞观十九年(645),唐太宗征高丽,其部傉萨(比唐都督)高惠贞与
清代官名。早期满族出兵或狩猎时,辄接家族、村寨组织队伍,每10人选一人为首领,称为牛录额真(箭主之意)。明万历十一年(1583),女真族首领努尔哈赤起兵时,对此旧有组织形式加以改造,定300人为1牛录
书名。明代蒙古达延汗后裔世系表。附于萧大亨所著※《北虏风俗》(《夷俗记》)之后。作者不详,推测由熟悉边务和蒙古内情的明朝官员据东蒙古家谱编写而成。按表中所列人物下限,约成书于万历二十年至二十三年(15
藏语音译,简称“其美”,意“不生不死”。西藏※三大领主在占有草场与不完全地占有牧奴人身的条件下,以超经济强制手段在牧区实行的一种畜租剥削形式。他们以老弱畜或以茶叶、货币等折合牲畜,强迫其牧奴放牧,按牲
?—1660清朝武官。蒙古镶黄旗人。博尔济吉特氏。世居翁牛特地方。原系蒙古察哈尔汗之宰桑。天聪八年(1634)八月,察哈尔林丹汗败亡后,与噶尔马等率6千人来归,授一等梅勒章京世职。崇德六年(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