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斧之讳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视之为幸福和财富的赐予者,是纯洁的象征,可祛除不祥,是每家每户的保护者,故视火为神圣,禁止用刀触火,用刀到锅中取肉,或在火旁用斧头砍物。认为这样火就不会熄灭,故凡违禁者皆被认为是罪恶而受到严惩,故意这样做者甚至被处死。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视之为幸福和财富的赐予者,是纯洁的象征,可祛除不祥,是每家每户的保护者,故视火为神圣,禁止用刀触火,用刀到锅中取肉,或在火旁用斧头砍物。认为这样火就不会熄灭,故凡违禁者皆被认为是罪恶而受到严惩,故意这样做者甚至被处死。
珞巴族部落名。意为“下面的珞巴”。门巴人称之为“珞纳”,意为“黑珞巴”,藏族称其为“卡珞”。主要分波觉、嘎窝、雅西3个支系。波觉和嘎窝的祖先为两兄弟,来自波密。雅西支系的祖先原住在雅鲁藏布江下游的江波
清代壮族著名文学家和诗人。字南崧。广西上林人。出身于书香门第,自幼受家庭薰育,熟读诗文歌赋。乾隆五十四年(1789),赴京应试,举进士,曾任翰林院修撰、御史等职,后因主持赈济北京城南水灾有功,升太仆、
?—1815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墨尔丹氏。隶布特哈正黄旗(一作镶黄旗满洲)。乾隆五十二年(1787),以前锋侍卫从征台湾,参与镇压林爽文起义,赐号哲布铿额巴图鲁。五十七年(1792),以护军参领从征
唐代白狗羌首领。武德七年(624)率众归附,唐于姜维城置维州(治所在薛城县,今四川理县东北),领金川、定廉以处之。贞观元年(627)叛,罢郡县。三年(629),左上封生羌酋董屈占等举族内属,复维州郡县
晋代对入塞匈奴的共称。自南匈奴呼韩邪单于(又称䤈落尸逐鞮单于)于汉建武二十四年(公元48年)率部附汉,匈奴5000余落(即户)入居朔方诸郡。随户口滋衍,匈奴遍布北朔。建安(196—220
①见“岛夷①(1106页)。 ②指以鸟为族徽(图腾)的氏族、部落或部落联盟集团。
金朝大臣。女真族。乌林答氏。太宗天会五年(1127)。败宋将李成于淄州(今山东淄博市淄川)。后随军伐宋,为前锋,破王善军20万,克濮州(今山东鄄城县北),降旁近5县。复与拔离速、耶律马五等追袭宋帝于杨
清代驿站名。内蒙古至古北口驿道上的蒙古站。位于英金河支流希尔哈河右岸。在赤峰西南,围场东北,距默尔沟站100里,至阿木沟站60里。
见“道州蛮”(2299页)。
地方志名。清人黄叔璥撰。作者大兴人,康熙朝进士。六十一年(1722),以御史巡视台湾,根据亲身闻见并参阅有关台湾记述诸书,博览综辑而成。全书共8卷,前四卷称《赤嵌笔谈》,五至七卷为《番俗六考》,第八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