傣族债务清偿法规
旧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社会有关债务清偿和人身抵债的规定。(1)凡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死后妻子不负责清偿。(2)凡父亲借钱,死后由儿子清偿,但只付本,不付息。(3)凡借钱时未言明利息,时间过长,债主索利无效。(4)凡负债过多,无法清偿,由父母或亲戚将本人典卖,以抵债务。
旧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社会有关债务清偿和人身抵债的规定。(1)凡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死后妻子不负责清偿。(2)凡父亲借钱,死后由儿子清偿,但只付本,不付息。(3)凡借钱时未言明利息,时间过长,债主索利无效。(4)凡负债过多,无法清偿,由父母或亲戚将本人典卖,以抵债务。
西夏译佛经。汉文本传为南朝梁代诸僧著,10卷。题款记皇太后梁氏和大明皇帝(惠宗秉常)御译。木刻梵夹本。有西夏时期御制序。前有忏法本事图,绘梁武帝妃郗氏化蛇、升天事,上有西夏文注释。存卷1及卷3—10。
西夏官署名。朝廷行政机构中吏、户、礼、兵、刑、工各部的总称。西夏《天盛律令》和《官阶封号表》皆不载。
参见“土僚”(64页)。
见“耶律宗真”(1315页)。
?—1530明代蒙古朵颜卫首领。一作和通。成吉思汗部将※者勒篾(折里麦、济拉玛)后裔,朵颜卫都督阿儿乞蛮曾孙,打卜忽子,弘治十八年(1505),达延汗东进,朵颜卫被残,父不久去世。正德二年(1507)
古地名。①五代后晋天福五年(940),移溪州治所于今湖南古丈县东北,改称为下溪州。北宋熙宁五年(1072),于其地筑城,改名会溪城。②南宋绍兴中置,治所在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后废。境内有苗、土家等少数民
藏语音译。意为“食肉赤面者”。藏史对古代藏族先民的称谓。反映了藏族古代先民原始生活的情况。唐代汉文史籍称之为“赭面国”。唐代吐蕃人习以赭色饰面,故称。此俗并影响到唐代宫庭皇族仕女的装扮。详参“赭面国”
928—980辽代大臣。字阿古真。契丹族。于越鲁不古子。嗜学有志,然玩世不恭。时得辽初名臣于越耶律屋质赏识,称“是人当国,天下幸甚”。穆宗时期,政局动乱,见朝臣多以言遭遣,乃避嫌静退,以游猎自娱,与亲
1763—1819蒙古佛教(喇嘛教)僧人。喀尔喀蒙古车臣汗部伊拉古克散呼图克图五世。四世罗布桑雅拉姆彼尔于乾隆二十七年(1762)圆寂,经寻访被确认为转世灵童,迎入寺内坐床是为五世。五十八年(1793
见“精奇里江”(246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