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囊尊蒙
吐蕃※达布聂西赞普(松赞干布之祖父)时大臣。曾创议并制造升、斗及秤,以称粮油。此前吐蕃无交易之信物标准。自是使吐蕃产生衡量之制,对促进吐蕃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故藏史称其为※“吐蕃七良臣”之第三位。
吐蕃※达布聂西赞普(松赞干布之祖父)时大臣。曾创议并制造升、斗及秤,以称粮油。此前吐蕃无交易之信物标准。自是使吐蕃产生衡量之制,对促进吐蕃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故藏史称其为※“吐蕃七良臣”之第三位。
见“皇城司”(1701页)。
①(?—1657)清初大臣。蒙古族。科尔沁兀鲁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明安孙,※昂洪子。天聪七年(1633)父卒,袭三等副将。次年,改三等梅勒章京。顺治年间(1644—1661),三次晋升,又以罪降职
1900—1961近代文史学家。安徽安庆市人。回族。幼家贫,辍学,肆业于安徽省法政学堂,先后从名师杨亮甫等人习文史及天文、历法、数学,阿拉伯文和《古兰经》等,曾任教于安庆清真小学、上海伊斯兰师范学校和
见“图龙禅”(1435页)。
河流名。又称伊逊河、伊苏河,俗称羊肠河。滦河支流。发源于西翁牛特旗西,虾蟆岭南麓,隔岭之西北有英金河及西拉木伦河。东南流百余里与书库里岭河会,又合拜布哈河,稍偏西南流,入滦河。清代迄今沿河一带,为蒙古
元地方建置。因西夏于此地建国而得名。中统二年(1261)立行省于中兴府(今宁夏银川),或称中兴行省、西夏行省。至元三年(1266)改置宣慰司,直隶中书省。八年,再立行省。十年,复罢。十八年,再立行省。
见“耶律夷腊葛”(1325页)。
金末将领。契丹族。宣宗时,为节度副使。时蒙古军大举南下,中都(今北京)失陷,宣宗迁都汴京(今河南开封)。山东、河北纷起抗金,金朝危机四伏。兴定元年(1217),河南亦爆发起义,四月,南阳五朵山千余人举
西域古地名。见《元史·西北地附录》,在察合台后王笃来帖木儿位下。明《边政考》作马儿黑纳。《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作玛尔噶朗,是浩罕国四名城之一,为该国故都。即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马尔格兰。乾隆二十四年(
阿昌语音译。旧时云南德宏阿昌族地区对寨神称谓。各村寨都有,立于寨头或寨边,多以高大、茂密和怪异的树木为标志,一些村寨还专门建有寨神庙。每年必须定期祭奠两次或三次,主要是祈求保佑五谷丰收和人、畜平安。此